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新乡市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33155”稳增长、促转型、保态势行动计划,深化引资项目双带动战略,加快重大项目实施步伐,促进全市项目引进落地力度持续加强、投资规模持续扩大、质量水平持续提高、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发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性作用,确保全市经济稳定增长。按照《河南省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幸福新乡和中原经济区强市为根本目标,以加快“一区三基地”建设和促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为根本任务,着力打造六大千亿产业板块推动跨越发展,以投资结构优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把扩大投资与增强发展后劲结合起来、与推进新型城镇化结合起来、与调结构转方式结合起来、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创新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机制,大力拓展民间投资,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和责任约束,进一步优化建设环境,统筹推进一批能够带动投资增长、引领产业升级、强化基础支撑、促进城乡统筹、保障改善民生的重大项目建设,确保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目标任务
  从2012年10月到2013年底,在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城市功能建设、传统优势产业、高成长性产业、战略新兴产业、服务业、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等8个领域,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分级负责,分行业、分县(市、区)统筹推进1200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建设,其中新开工627个、续建573个,完成投资1329亿元,其中2012年第四季度完成300亿元、2013年上半年完成500亿元、2013年下半年完成529亿元。
  (一)分行业目标任务
  1.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以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城际铁路、智能电网、信息化、重大水利工程和生态保护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构建豫北交通枢纽,提升城市信息化水平,建设环保模范城市,重点实施引黄调蓄工程、新中益2×60万千瓦机组、南水北调干渠和受水配套工程等60个重大项目,其中新开工52个、续建17个,完成投资85亿元。
  2.城市功能建设项目。以加快五级城镇体系、城市新区、城市组团、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为重点,在城市道路、污水处理、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城市功能建设等领域,重点实施军用机场搬迁工程、平原路下穿工程、银河科技城、平原体育会展中心、赵定河综合治理、市政污泥处置项目等306个重大项目,其中新开工90个、续建83个,完成投资220亿元。
  3.传统优势产业项目。以改进工艺技术、延伸产业链条、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为重点,在有色、建材、化工、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重点实施晋开延化年产60万吨合成氨80万吨尿素、华洋铜业铜材加工产业园、小猪班纳北方地区总部、凯托乔尼时尚服装生产基地项目等109个重大项目,其中新开工49个、续建60个,完成投资113亿元。
  4.高成长性产业项目。以承接优势品牌、培育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推动产业集群发展为重点,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依托产业集聚区和骨干企业,在高成长性产业领域,重点实施中航新飞专用汽车产业园、闽商电子产业园、索泰克光学器件、富士康原瑞电池等370个重大项目,其中新开工226个、续建144个,完成投资442亿元。
  5.战略新兴产业项目。把培育产业竞争优势和高端引进结合起来,以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发展高新技术、壮大产业规模为方向,在生物与新医药、电池及新能源汽车方面、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等领域,重点实施中原经济区新能源汽车电源动力总成及新能源专用车产业化基地、中兵北斗二代导航系统、中原经济区生物产业园、银金达年产1.2万吨热收缩膜等140个重大项目,其中新开工58个、续建82个,完成投资184亿元。6.服务业项目。以发展物流、文化、旅游和金融等现代服务业为重点,改造提升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加快服务业项目的实施步伐,重点实施中州物流公司西部物流园、万德汽车商业综合体、黄河故道森林公园综合开发、四川青龙国际公路铁路联营联运物流港等78个重大项目,其中新开工48个、续建30个,完成投资93亿元。
  7.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以建设幸福新乡为目标,以加强薄弱环节建设、改善民生为着力点,在保障性住房、新农村社区、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重点实施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新校区、诚诚集团综合学校、市幼儿师范学院新校区、中心医院东区医院、平原新区人民医院、重点区域新型农村社区等189个重大项目,其中新开工60个、续建129个,完成投资126亿元。
  8.农业项目。以增强粮食生产和转化能力为重点,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雏鹰农牧公司生态猪养殖产业化、牧原食品公司百万头生猪养殖、河南宋都有限公司生态农业建设等72个重大项目,其中新开工44个、续建28个,完成投资67亿元。
  (二)分层次目标任务
  根据项目隶属关系和投资规模,由省市县政府分级负责推进重大项目实施。
  1.进入省重点项目。按照省重大项目建设方案,省有关部门负责抓1500个省属及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带动较大的重点项目,我市要争取118个项目进入省重点(其中:新开工54个,总投资584亿元,完成投资117亿元;续建64个,总投资669亿元,完成投资195亿元),完成年度投资312亿元,此类项目由市政府大项目办牵头推进。
  2.市抓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负责抓好300个除省重点项目以外的市属及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重点项目,其中新开工150个、续建150个,确保完成投资400亿元。
  3.县抓项目。以15个县(市)、区政府为主,负责抓好其余782个重大项目,确保完成投资617亿元。
  4.市直和各县(市)、区目标任务。对全市1200个项目进行责任分解,其中:
  市直项目18个,完成投资19亿元;
  卫辉市负责抓好57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22亿元;
  辉县市负责抓好114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40亿元;
  获嘉县市负责抓好71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63亿元;
  新乡县负责抓好54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77亿元;
  原阳县负责抓好82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93亿元;
  延津县负责抓好137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26亿元;
  封丘县负责抓好85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55亿元;
  长垣县负责抓好169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59亿元;
  卫滨区负责抓好50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61亿元;红旗区负责抓好36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58亿元;牧野区负责抓好86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17亿元;凤泉区负责抓好53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32亿元;高新区负责抓好45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46亿元;工业园区负责抓好94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06亿元;平原新区负责抓好49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55亿元。
  三、推进措施
  (一)建立联动推进机制。项目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是经济工作的第一抓手。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重大项目省市县三级协调联动推进机制,确保全市项目建设抓紧抓实、快出成效,市、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是本级主抓项目推进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分层负责、分级推进、上下联动,共同推动项目建设。项目主管单位要对项目的法人选择、手续办理以及建设进度、资金落实等负责,各级政府对项目的选址、规划许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建设环境等负责,相关部门分别对涉及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支持保障工作负责,项目法人对资金落实、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在抓好所负责的重大项目实施外,还要加强对县(市)、区项目实施的协调、督导。
  (二)分类推进项目实施。将重大项目分级纳入重点项目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对在建项目,重点优化项目外部建设环境,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按节点计划加快进度,争取完成更多的投资工作量。对新开工项目,重点抓好完善各项手续工作,协调落实建设资金,争取尽快开工建设。省市县重点项目都要逐个建立台账,每个项目都要明确一个责任人、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工作计划,加强督导检查和协调推进力度。将新开工项目全部列入联审联批范围,强化部门责任,交叉受理、限时办结。对需要报请国家、省审批的事项,实行市直有关部门对口跟踪落实责任制,争取尽快获批。对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加强跟踪服务,制定涉及相关部门的责任落实方案,创造建设条件,促进项目尽快落地。
  (三)优先保障建设资金。对列入重大项目专项建设方案的项目,各部门要优先争取中央、省各类资金和安排各级财政建设资金、各部门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要积极通过省市县三级政府、银行、企业(项目)对接协调联动机制,加大项目对接力度,提高银企对接服务效率,争取银行给予优先支持。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和各类融资性担保机构作用,为重大项目融通资金和提供担保服务。优先支持项目业主利用保险、信托、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及融资票据等多种方式进行融资。采取土地综合性开发,并辅之以税费减免、政府补贴等扶持政策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民间投资医疗、教育、养老等公益性项目所需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依法划拨,用水、用地、用热、用气与公立机构同价。
  (四)优先保障建设用地。实行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绿色通道制度,所需用地提前纳入申报计划,并通过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网上报批制度,提高土地审批效率和质量。在积极争取国家、省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基础上,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的原则,推进土地计划差别化管理,在全市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内提出年度重大项目用地规模,预留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证重大项目和产业集聚区等重点地区用地需要。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协商会议制度、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统一调配和有偿使用制度,确保重大项目及时落地开工。
  (五)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加强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实施进度的协调服务、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属于省级解决的事项由市直有关部门牵头对口做好衔接争取工作,属于市级解决的事项由市直有关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限时办结,属于县级解决的事项由县政府牵头协调推进。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对重大项目的外部环境负总责,重点解决征地拆迁的利益补偿矛盾,依法依规做好征迁交地、群众安置等工作。
  (六)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对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实行月报制,由各县(市、区)、各部门于每月1日前将上个月项目开工及投资完成等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汇总,按季度进行通报。实行重大项目推进责任制,将资金落实、征地拆迁、控制性工程建设节点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等纳入各县(市、区)、各部门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年底省、市政府将对重大项目实施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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