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新乡市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工作方案

  为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构建自主创新体系,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争创科技新优势,制定本专项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创新发展、集聚发展和开放发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统筹科技创新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产业集聚区为平台,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加快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生物与新医药、电池及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现代煤化工等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工程,着力建设一批重大项目,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壮大产业规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工作目标
  到2013年底,力争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600亿元,同比增长25%,增加值达到130亿元;力争新增市级以上研发中心、创新平台30个以上,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10项;培育生物医药、电池及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2个左右,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的集群1-2个。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创新驱动,争创科技优势。
  围绕我市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主攻方向,以重大科技专项和创新能力建设为抓手,强化龙头企业带动和技术创新驱动,完善自主创新体系,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1.实施传统产业技术创新工程。以改造提升化工、有色、特色装备、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为主攻方向,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努力突破关键技术,带动企业降本增效、技术改造、拉长产业链条、发展高端产品,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2013年,重点在制冷、特色装备、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煤化工、电池等领域,启动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突破10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市科技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知识产权局)
  2.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围绕生物与新医药、电池及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现代煤化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市场潜力巨大的科技成果加速实现产业化。加快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建设,积极推动骨干企业与中科院的战略合作,促进中科院科技成果在我市的有效转化。2013年,重点在具有比较优势的新型功能材料、创新药物、高效节能装备、动力电池等领域,实施50个以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市科技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知识产权局)
  3.实施产业联盟创新发展工程。充分发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牵头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联盟由开展单一的联合技术攻关向关键共性技术标准体系制定、产业链资源配套、新产品市场开发等多元化合作共享的模式转变,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创新、互利共赢的产学研合作机制。2013年,重点在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
  4.实施创新能力培育工程。以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和产业集群为目标,强化企业主体地位,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快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创新要素集聚,持续提升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创新能力,夯实产业发展基础。2013年,重点在现代农业、节能环保、现代中药、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领域,新建省级创新平台10家,市级创新平台20家。在重点产业领域优选20家左右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发展势头较好的科技型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试点)企业培育工作。依托产业集聚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园区,重点建设5家产学研共建创新平台,支撑产业聚集区主导产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地税局)
  5.推进高新区和经开区二次创业和升级。引导创新资源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向高新区和经开区集聚,加快二次创业和产业升级,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发展各具特色的主导产业。2013年,重点建设河南(新乡)电池研究院、高远公司公路养护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支持新乡高新区和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店)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高新区、小店工业园区)
  (二)建设重大项目,壮大产业规模。
  以生物与新医药、电池及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现代煤化工等四大重点领域为突破口,力争在生物医药、生物育种、新型电池及新能源汽车、现代煤化工等领域培育形成一批产业集群,重点推进80个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00亿元,其中2012年四季度完成投资20亿元,2013年完成投资80亿元。(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财政局、国资委,有关县区政府)
  1.生物与新医药以提升新药研发能力和产业化规模为重点,加快建设双鹭药业阿德福韦酯原料药及制剂、华兰生物疫苗国际化认证、中原经济区生物医药产业园、新谊药业年产2000万支注射用硫普罗宁钠、新乡医学院干细胞河南省工程实验室等重大项目,在生物技术药物、现代中药、化学创新药、中草药集约化种植等领域开发一批新产品,培育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等特色产业集群。
  2.电池及新能源汽车以完善动力电池产业链为重点,推动实施河南(新乡)电池研究院、电池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环宇电源年产5亿安时动力锂离子电池、科隆集团新能源材料产业园、新能公司电动汽车等重大项目,发展高比容量、安全可靠的动力电池产品,培育动力电池产业集群。
  3.电子信息以发展卫星通信、电波研究成果应用、战术数据链、微波着陆系统等高端产品为重点,加快实施中兵通信科技园、中国电波科技城、闽商电子产业园、河南台德电子科技产业园、索泰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系列产品及装备、天光科技公司触摸屏玻璃片等重大项目,开发生产砷化镓、氮化镓、碳化硅等信息材料,扩大电子元器件生产规模,开展通信技术服务和通信工程建设,形成我市新的产业增长点。
  4.现代煤化工加大煤层气的开发和利用力度,利用MTO技术和生物技术等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联合发展现代煤化工装备,以中科院的技术为依托,以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等企业为载体,充分发挥综合优势,打造现代煤化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示范基地。积极与中科院合作,筹建煤化工研究院,进行煤化工产品及生产工艺的研究开发及应用,为将新乡建成全省乙二醇深加工生产基地提供强力的技术支撑。
  (三)全力推动对外合作项目建设,扩大产业发展亮点。
  1.中兵北斗导航系统项目。积极推动与中兵集团以及下属公司北方导航科技集团合作的北斗导航系统项目建设,将北斗导航军品、民品在新乡生产并努力做大做强,同时尽快启动配套研发中心建设,争取尽快签订双方合作协议,注册新公司并启动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小店工业园区)
  2.中航新乡航空高科技产业园项目。加快建设新航集团与中航工业集团公司合作的新乡航空高科技产业园项目,发展航空、航天和其它高科技领域的尖端散热及热交换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生产,高端设计软件的研发,以及汽车零部件系列,如:特种车空调系统及热交换器、汽车齿轮齿条转向器、汽车空调压缩机系列、工业和工程机械过滤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打造航空航天附件技术研发基地、压缩机生产基地、汽车零部件基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小店工业园区)
  3.富士康3C电池生产基地项目。进一步推进与富士康的商务谈判,加快与富士康的项目合作,力争平原新区3C电池生产基地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平原新区)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增强产业发展活力。
  1.突出抓好产业集群招商。抓住国际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机遇,以智能终端、新型显示、生物医药等领域为重点,以产业集聚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园区为载体,梳理招商图谱,摸清产业配套情况和行业龙头企业,把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以及大型央企作为主要目标,着力引进一批关联度高、辐射力大、带动力强的龙头型、集群型项目。(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有关县区政府)
  2.扩大科技开放合作。通过引进技术成果、与外部创新力量合作等多种方式,加快提升我市各类创新主体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能力,促进我市科技扩大开放合作。重点实施10项与我市产业发展密切,创新能力提升作用明显,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对外合作项目,推动2个对外合作平台的建设。鼓励企业积极走出去,抢抓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机遇,兼并拥有专利的国外创新型企业,掌控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市科技局、商务局、知识产权局)
  3.举办专题招商活动。积极组织我市企业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主动开展专题招商和项目洽谈对接,今年重点利用好我省在韩国、广州(珠三角)、北京(京津冀)举办的经贸洽谈会和区域性承接转移对接活动,2013年重点利用好我省举办的第八届中博会、港澳经贸交流洽谈会等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大力推行以商招商、委托招商、中介招商、网上招商,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效率。(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
  (五)建设示范园区,促进产业聚集发展。
  1.加快示范园区主导产业发展。推进平原新区生物医药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园区按照确定的主导产业链图谱加快发展,推动中原区经济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厂区尽快投入使用,吸引配套和关联企业跟进入园,培育生物医药特色产业集群。力争今年年内完成投资1.2亿元;2013年完成投资2亿元。(市发展改革委、平原新区)
  2.推动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围绕生物医药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的发展,有序建设示范园区科研、生产、仓储物流等功能区,以提供技术研发、检验检测、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为目标,加快华兰生物研发中试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推动示范园区加快发展步伐。(市发展改革委、平原新区)
  3.申报建设第二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园区。根据我市各产业集聚区、城市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及规划情况,2013年重点在新型电池、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申报新建省级示范园区2个左右。(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有关县区政府)
  4.制定扶持示范园区发展的优惠政策。研究制定促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园区发展的意见,优先保障示范园区的土地、能源、环境容量等,优先在示范园区布局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动壮大主导产业规模,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商务局)
  四、加强保障支撑,优化发展环境
  (一)拓宽融资渠道。统筹安排资金,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支持,提前谋划2013年工业结构调整、高技术产业化、自主创新等专项资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继续争取省级研发资金,市级争取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研发中心建设。加强银企对接,鼓励银行扩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的信贷投放。建立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制度,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金融办)
  (二)扩大市场应用。稳步推进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在原有示范运营的基础上,继续扩大示范运营范围,2013年在我市新增40辆电动公务车、50辆电动租赁车和100辆电动出租车开展示范运营。支持液晶玻璃基板、诊断试剂、酶制剂等技术和市场成熟、需求量大、认可度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加强产销对接,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支持动力锂离子电池等处于技术初创期、市场培育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开展应用示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三)优先保障土地及环境容量。将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绿色审批通道,随到随办,限时办结;实行督办制度,由市国土局督办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用地,限时解决;综合运用国家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有关土地政策,统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等用地指标,全力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支增量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提高环评技术评估、总量核定、审批等环节的工作效率。(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四)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市内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对接机制,支持路桥等重点工程以及节电、节水等环保示范项目在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选购和使用本市产品。争取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安全性高、价格合理的化学创新药物、生物技术药物、现代中药及新型生物工程材料等市内生物医药产品纳入新农合药品目录。推动市内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市财政局、卫生局、交通局、发展改革委)
  (五)优化创新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激励机制,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自主创新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产业集聚区产学研共建创新平台建设。选择新乡高新区和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店)两个国家高新区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试点。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推动核心技术专利化和标准化。采取先启动实施、后财政补助方式,推动重大科技专项和创新能力项目实施。(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知识产权局)
  (六)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育。在河南(新乡)电池研究院、市农业科学院试行市特聘研究员制度,设立特聘研究员岗位,对上述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特设岗位制度,不受单位编制、事业单位岗位限制。促进企业、院校及社会各类培训机构联合加快培养一批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力争2013年引进500人次左右海外专家。(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建立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和考核制度。研究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统计工作,逐步建立导向明确、指标科学、责任落实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考核制度。(统计局、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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