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我市在“中国电池工业之都”申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记功奖励的决定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我市在“中国电池工业之都”申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记功奖励的决定

(2013年7月5日)

  2011年10月,市委、市政府提出打造“中国电池工业之都”,全面启动申报工作以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干部职工同心协力、克难攻坚,全力推进,在历时一年半的申报过程中,先后开展了6次全行业的摸底调查,赴京汇报沟通近20多次,邀请专家来新考察8次,申报材料六易其稿,约百万余字,做了大量工作。
  2013年5月,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授予我市“中国电池工业之都·新乡”称号,并正式列入“中国轻工业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名录,我市成为全国电池行业第一个获得“都”称号的城市。
  为鼓舞士气,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给予在我市“中国电池工业之都”申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张树敏同志记二等功奖励,给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张德予同志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池与汽车零部件产业推进办公室主任李莉同志记三等功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振奋精神,立足本职,努力工作,开拓进取,为建设幸福新乡和中原经济区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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