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关于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豫政〔2004〕47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修订的〈河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教督〔2007〕27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新政办〔2013〕21号)要求,市政府成立了2012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组,督导评估组于2013年4月8日至4月18日,分两个小组对全市11个县(市)、区政府2012年的教育工作进行了综合性督导评估。现将《2012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印发给你们,请继续发扬在教育工作中取得的成绩,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8日

  2012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

  2013年4月8日至4月18日,新乡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组对全市11个县(市)、区政府2012年的教育工作进行了综合性督导评估。评估组主要采取听、谈、看、问、查等方式方法,听取了各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的情况汇报,召开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当地教育、财政、规划、人力资源等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汇报,查看政府教育工作档案和财政局、教育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及学校的账册,抽查城区和乡镇各级各类学校。现将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县级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得到较好落实。各县(市)、区政府积极履行领导职责,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实施了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制定了科学、合理的任期内规划和年度目标。卫滨区政府把教育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了教育工作齐抓共管、阶段评估、奖惩挂钩的工作机制,区四大班子领导对口联系学校,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进行专题调研,积极建言献策,有效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辉县市政府实施思想认识上优先、政策制定上优先、资金投入上优先的“三优先”教育发展战略。全市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得到较好落实。
  (二)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教育发展。各县(市)、区政府明确各职能部门应该履行的教育职责,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各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意识明显增强。红旗区、获嘉县财政局积极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拨付教育资金。延津县国土局对教育用地优先报批。牧野区、凤泉区多职能部门联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长效综合整治,积极为教育发展创造一个安静优美的环境。社会各界形成了崇尚文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教育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
  (三)认真落实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育投入基本到位。2012年,各县(市)、区政府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一是2012年各县(市)、区基本做到了财政对教育拨款的“三个增长”。二是城市教育费附加征收及拨付教育使用的资金数额均有较大幅度增加。三是各县(市)、区教师工资都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进行拨付,没有拖欠教师工资现象。四是征收了地方教育附加并拨付教育使用。五是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按10%比例计提教育基金并拨付教育使用。六是县级配套资金基本到位。七是乡(镇)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积极筹措教育经费,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原阳县政府在督政检查中针对反馈教育资金投入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在县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及时拨付教育资金1127万元,整改成绩比较明显。
  (四)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各县(市)、区政府重视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投入大量资金对部分中小学校的校舍进行了维修改造,购置了图书、仪器和活动器材。牧野区投资670万元,为周村小学等6所学校新建教学楼及辅助用房,投资332万元用于微机室、多媒体教学设备。凤泉区筹措资金1330万元,新建改建校舍13200平方米。封丘县投入资金1584.8万元用于校安工程,建设完工项目55个。卫辉市争取资金4046万元,新建校舍32108平方米,投入330万元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新乡县投资6814.72万元,校安工程规划建设改造面积68562平方米,所有项目已基本完工。延津县投资500万元在全市率先实施“班班通”工程。县(市)、区政府的项目资金投入,较快地改善了办学条件。
  (五)各级各类教育有了较快的发展。各县(市)、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改革创新,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努力实现县域教育的健康协调发展。一是不断创新基础教育办学模式,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绩斐然。二是重视普通高中建设,不断扩大高中办学规模,普通高中教育较大进展。三是创新职业教育管理模式,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在校生逐年增加。各县(市)职业教育中心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就业为导向,通过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面向市场办学,加强骨干特色专业建设。获嘉县、延津县、辉县市、新乡县构建大职教框架,职业教育发展势头强劲。四是成人教育扎实推进,各地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在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方面,效果较为明显。
  (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实现教育公平。一是各县(市)、区坚持将布局调整、危房改造和学校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大学校布局调整力度,使中小学的服务能力和办学效益有了进一步提高。红旗区投资新建段村小学、洪门镇洪门社区学校和洪门镇堤上花园社区学校,完成西街小学整体搬迁前期工作。卫滨区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促进学校标准化建设。辉县市制定“一城三区”学校布局规划(“一城”:建成辉县市一中、高级中学、二中新校和城北中学。“三区”:建成同济学校新校和太行中学、洪洲教育文化中心、川中教育文化中心),新建校区集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成人学校和社会实践活动场所等为一体。二是各县(市)、区在师资力量上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牧野区、获嘉县、原阳县、封丘县从县城学校抽调骨干教师到乡镇学校进行支教工作,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有力地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是积极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红旗区、卫滨区、辉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所辖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基本办学标准的综合性督导评估,推动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达标,在全体学校达标基础上,提高办学质量,逐步实现均衡发展。
  (七)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各县(市)、区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培训,教师队伍的学历水平、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一是加大了学历提高培训力度。二是加大了校本培训力度。各学校将教研与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校本研训活动,课堂教学形式灵活多样,教学效果明显提高。三是继续加大新课程培训的力度,使广大教师更新了教育理念,掌握了新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四是积极创造条件补充合格教师,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2012年,各县(市)、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其中延津县招聘教师279人,卫辉市招聘教师242人,卫滨区招聘教师21人,红旗区招聘29人,凤泉区招聘教师40人,全部充实到教学一线,初步形成了教师补充长效机制。
  (八)学前教育有了较大发展。2012年,各县(市)、区政府认真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合理进行幼儿园布局规划。一是投入资金建设乡(镇)公办幼儿园。辉县市建设高质量、高标准的乡(镇)公办幼儿园,被确定为全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县。延津县投资3100万元实施了5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新建县直幼儿园已基本竣工。二是不断规范幼儿园的管理,强化幼儿教师培训,开展幼儿园饮食和校车等安全检查,幼儿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九)全面加强学校管理,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一是各县(市)、区重视学校管理工作,从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到校园环境、内部设施、档案资料等,基本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同时向科学化、人文化、特色化的方向迈进。获嘉县进一步深化“双评一管”星级学校创建活动,明确“高质量、高品位、一校一品”的特色建设目标。二是各县(市)、区普遍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并确保得到较好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规范办学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国家的课程计划,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三是注重学校周边环境和文化市场的治理工作,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了健康的社会环境。四是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多次深入学校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师生的人身安全。五是打造教育特色,优化育人环境。各县(市)、区以科研为先导,积极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学改革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一批管理规范、质量较高的特色化学校。
  二、存在问题
  (一)教育经费投入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县(市)、区教育经费仍存在着拨付不及时的现象。二是部分县(市)、区没有拨付高中学生公用经费。三是部分县(市)、区县级配套资金没有及时配套到位。四是部分县(市)、区没有按照规定将教师培训费列入预算。五是地方教育费附加结余过多,使用率较低。六是部分县(市)未按规定从土地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还有部分县(市)土地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结余过多,使用率较低。
  (二)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部分农村学校规模较小,办学条件简陋。一是实验室数量不足,理化生仪器、体音美器材数量较少,质量不高,图书数量短缺、书目陈旧。二是学校基础设施较差,运动场地面积不足。三是城区部分中小学普遍存在大班额现象。
  (三)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多数县(市)、区民办幼儿园较多,公办幼儿园所占比例偏低,部分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较差,教师素质偏低,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部分县(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新建幼儿园项目进展缓慢,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困难巨大。
  (四)教师队伍建设还需加强。部分县(市)、区存在教师缺编现象,教师队伍年龄和学科结构不合理,特别是农村体音美、英语学科师资力量比较薄弱。
  三、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加大教育投入,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一是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合理、及时使用中央专户上的教育经费。二是要严格按照教育费附加的管理规定,做到税务部门足额征收、财政部门及时拨付、教育部门合理使用教育费附加。三是按照规定将高中公用经费、教师培训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教育部门使用。四是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返还抵顶、挪用的教育经费。五是足额征收地方教育附加,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用于教育。
  (二)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要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和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积极完善教育教学设施,不断补充和更新图书仪器,加强学校运动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同时要按标准配备教师,加大教师交流力度,逐步缩小城乡和校际之间的差距,促进城乡教育的协调均衡发展。
  (三)继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积极采取措施,补充缺编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对于教师缺口较大的县(市)、区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重新核定教师编制,以保证义务教育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要切实利用好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培养专家型、课改型教师团队,加强教科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进一步发展学前教育。各县(市)、区政府要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认真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按时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设目标任务,足额配套学前教育改扩建幼儿园以奖代补资金,改善办园条件,配备玩教具,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同时招聘幼儿教师,加强培训,加大幼儿园的管理力度,规范办园秩序,提升科学保教水平,提高办园质量,营造良好的办园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四、2012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等级
  优秀等级县(市)、区:获嘉县、辉县市、牧野区、卫滨区、红旗区
  良好等级县(市)、区:延津县、新乡县、卫辉市、凤泉区
  合格等级县(市)、区:封丘县、原阳县
  五、2012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经过对县级政府2012年教育工作的综合督导评估,获得2012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如下:
  牧野区人民政府、卫滨区人民政府、红旗区人民政府、获嘉县人民政府、辉县市人民政府
  希望获得先进单位的县(市)、区政府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努力工作,再创佳绩,在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进程中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教育投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实现新乡教育在全省教育格局中“一年强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创一流,五年争第一”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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