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大会精神,为整合科技资源,集中力量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决定开展2014年度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我市经济发展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或重大公益性研发项目,项目完成后有望形成关键核心技术,对提升我市重点领域和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产生重要作用。
2.产业化方向明确、技术路线清晰、市场前景广阔,社会经济效益显著。优先支持新型电池与电动车、生物与新医药、现代煤化工及煤电、制冷及电子信息、特色装备制造、优势传统产业等战略支撑产业的项目。
3.项目研究内容符合自主创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再创新)要求,预期能取得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属于重大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4.项目新增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农业项目可以放宽),经费来源有保障。
二、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新乡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相关技术领域研究、开发的实力和产业化或推广应用能力,具备较好的工程技术试验等基础设施条件,具有良好的研究开发工作基础。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
4.具备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机构及科研开发力量,措施得力,有助于促进优秀人才的培养。
5.申报企业上年销售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新办企业注册资金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农业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性质的,申报企业上年销售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填报《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申报书》、《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编写《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有材料一式五份),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一份。申报材料在新乡科技网(http://www.xxkj.gov.cn)“下载专区”下载。
2.所有材料按照《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申报书》、《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顺序装订成册。
(附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专利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科技奖励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已承担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文件、银行信用等级证书等相关附件))
3.已获得市科技重大项目立项支持但尚未结题的项目承担单位,不能申请新项目。
4.申报时间:2013年10月30日之前报送,过期不予受理。
5.联系人:刘兴甲 马玉翠
联系电话:0373-5820680
电子信箱:jhk5820680@126.com
附件: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