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平原新区道路命名规划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平原新区道路命名规划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新乡平原新区道路命名规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0日

新乡平原新区道路命名规划方案

  一、道路命名的必要性
  城市道路名称,是城市地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社会的共享资源,体现一个城市的历史和文化内涵,彰显一个城市的品味与形象。科学、规范的道路命名能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便利,能够很好的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与对外交流交往。2010年2月,省委、省政府批复了新乡平原新区建设总体方案,随着新乡平原新区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市道路框架初步形成,道路命名显得迫切和必要。根据地名管理法规规定,经平原新区研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地名管理部门审核等地名规划制定方法和步骤,形成本方案。
  二、总体思路
  (一)坚持“城市主要道路以山川河流”、“东西路以河流、南北路以山峰”命名的原则。如东西向的黄河路、岷江路,南北向的华山路、昆仑山路等。
  (二)坚持与郑州、新乡两个城市对接的原则。如把过境的107国道命名为中州大道(北)、把107复线命名为郑新大道。
  (三)突出新区自身特色原则。如平原大道、滨湖大道。(四)坚持山水在中国所处位置与道路在新区实际方位大致对应原则。如最北边的牡丹江路、最南边的珠江路、东边的泰山路和西边的阿尔泰山路等。
  (五)坚持划区域命名的原则。比如石武高铁以东区域南北道路主要以豫北地区,尤其是新乡周边的山川进行命名,如云台山路、万仙山路等。凤湖以北地块的道路主要突出红色主题,如井冈山街、浏阳河街。
  三、道路命名
  新乡平原新区本次命名道路72条,总长度269公里。其中命名东西向道路37条、南北向道路35条。
  东西向37条道路分别命名为牡丹江路、松花江路、辽河路、永定河路、通惠河路、海河大道、红旗渠路、黄河路、淮河路、雅砻江路、岷江路、嘉陵江路、滨湖大道、汉江路、丽江路、湘江路、平原大道、伊犁河路、白玉河路、金沙江路、长江大道、孔雀河路、和田河路、北江路、黄浦江路、西江路、珠江路、浏阳河街、延河街、赤水河街、洋河街、万泉河路、赣江路、卫河路、丹江路、颍河路、白河路。
  南北向35条道路分别命名为阿尔泰山路、玉龙山路、贺兰山路、祁连山路、六盘山路、中州大道(北)、香山路、阿里山路、峨眉山路、五台山路、天山路、华山路、秦岭路、太行山大道、昆仑山路、嵩山大道、尧山路、泰山路、井冈山街、韶山街、宝塔山街、恒山路、燕山路、沂蒙山路、黄山路、大别山路、神农山路、关山路、九莲山路、万仙山路、凤凰山路、云梦山路、白云山路、云台山路、郑新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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