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3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表彰的通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3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表彰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3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大力实施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发展林业产业,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保持了林业生态建设好中求快的发展态势,在改善生态、改善民生,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在2013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一、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先进县(市)(5个)
  卫辉市、辉县市、原阳县、延津县、长垣县
  二、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先进区(4个)
  凤泉区、牧野区、平原新区、高新区
  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先进单位(5个)
  封丘县、新乡县、获嘉县、红旗区、卫滨区
  四、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先进乡(镇)(10个)
  卫辉市:太公镇、狮豹头乡;
  辉县市:南村镇、南寨镇;
  新乡县:古固寨镇;
  获嘉县:城关镇;
  原阳县:葛埠口乡;
  延津县:东屯镇;
  封丘县:曹岗乡;
  长垣县:樊相镇。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先进单位学习,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强市和幸福新乡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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