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乡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乡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市对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提升我市企业综合竞争力,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乡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刘森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洪建市政府副秘书长
  牛天恩市工商局局长成员:杨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戚向群市发改委调研员
  刘咸民市农业局调研员
  杨晓岩市委农办副主任
  郭建中市国资委副主任
  朱艳祯市工信局副局长
  王贵滨市商务局副局长
  杨年超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戚绍斌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新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红艳市国税局总会计师
  俞晓波市地税局副局长
  马连军市质监局副局长
  冀国强市旅游局副调研员
  王平平市教育局纪检书记
  罗占新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马长杰市工商局副局长
  闫玉信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绍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林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景慧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王保庆人行新乡分行副行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牛天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新乡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新乡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市商标战略的整体规划和组织领导;
  (2)负责研究制定我市商标发展规划及相应的扶持政策;
  (3)组织开展商标宣传教育活动;
  (4)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
  (5)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商标战略实施工作;
  (6)指导协调我市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争创工作以及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表彰等工作。
  2.新乡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商标战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制定商标培育和发展规划;
  (3)制定驰、著名商标培育发展规划;
  (4)指导推荐和申报“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工作;
  (5)组织开展商标宣传工作;
  (6)引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参与协调企业的商标争端事宜;
  (7)做好相关政策措施的咨询工作。
  三、新乡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
  1.主要职责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本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研究制定商标战略实施计划;指导、督促、检查商标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本市在商标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我市商标战略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政策问题;向省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提出商标战略工作意见、建议等。
  2.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牵头,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工商局局长牛天恩兼任。各成员单位要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相关科(办、处)负责人为联席会议联络员,联络员同时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3.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实际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会议由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报市人民政府。
  4.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全体会议及有关工作会议,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国家、省和我市商标战略实施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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