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创建培育出口基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创建培育出口基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创建培育出口基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1日

新乡市创建培育出口基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出口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4〕7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外贸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出口商品结构优化,增强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做大做强外贸出口,更好地建立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的平台,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出口基地的重要意义
  出口基地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有利于集约土地资源,增强出口产品的配套能力和聚集发展能力,提升区域和产业发展竞争力,促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增强对外贸易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促进我市现有产业优势加速转化成为外贸竞争优势,推动我市由外贸大市向外贸强市跨越发展。
  二、工作目标
  依托我市现有产业优势和发展潜力,逐步建立参与国际竞争的营销与技术支撑体系,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加强出口基地的功能建设,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形成规模优势,按照两年打基础、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发展的实施步骤,做到重点推进、循序渐进,力争到“十二五”末,依托全市各产业集聚区,建成3家省级出口基地,并力争创建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2014年重点推进以白鹭化纤集团为龙头、经开区纺织工业园区为载体的新乡市纺织产业出口基地建设。同时,积极培育创建以高新技术开发区为载体的制冷产业出口基地和以红旗区新东产业聚集区为载体天光科技为主导的电子触控产业出口基地。
  三、重点工作
  (一)制定规划,扎实推进
  培育产业,发展集群。根据《河南省出口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纺织、电动能源产业优势,做好出口基地建设战略规划。出口企业、主导产业是出口基地的构成要素,没有一定数量的企业集聚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基地培育就无从谈起。为此,全市各产业集聚区应从各自的产业发展现状和特点,制定差异化发展规划,明确每个产业集聚区的主导产业定位和基地建设定位,谋划出基地的长远发展,使出口基地建设工作步入正轨。
  (二)成立组织,健全机制
  成立出口基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市商务、发改、口岸办、人社、财政、科技等部门和经开区、高新区、红旗区为成员单位的出口基地申报及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薛永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总结通报、协调解决出口基地培育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由市商务部门拟订并下达出口基地年度工作目标,制定相应政策和扶持措施,促进出口基地持续、健康发展。
  (三)实施创新与品牌带动,提升出口产品竞争力
  积极支持出口基地企业共同开展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业将科研创新与标准化结合,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订、修订;积极推进出口品牌建设,提高出口基地商品的质量和档次;加快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国家级自主出口品牌的龙头企业,带动全市同行业企业共同发展,提高我市“三自三高”(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商品的出口比重。同时,积极推动出口基地企业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参加广交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要展会,参加国际知名贸易洽谈会和产品博览会,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加强广告宣传,提高我市企业产品国际知名度。
  四、工作措施
  建设出口基地是扩大我市产品出口,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市商务部门要积极与省商务厅联系,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同时负责全市出口基地建设的组织指导工作,重点在贸易促进、商务环境建设等方面予以引导支持。充分依靠各县(市、区)政府、各产业集聚区支持,市县(区)联动,部门协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出口基地建设。
  (一)加强政策扶持
  为出口基地创建提供必要的资金和资源扶持,重点扶持基地企业开展国际通行的各种质量认证和市场准入注册,参加国际知名博览会,培育出口品牌等。优先为基地企业争取国家及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优先申报河南出口名牌,优先在申报广交会等国内重要展会的展位上给予支持。
  (二)加强业务协调
  加强与市口岸办联系,积极协调海关、检验检疫、税务等相关部门为出口基地企业提供贸易便利化措施,在通关、检验检疫、出口退税等方面享受便捷和优先。加强与银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沟通,积极帮助出口基地企业争取政策性出口信贷和保险,增强企业经营能力和化解风险能力。
  (三)加强信息服务
  利用电子政务等多种渠道,及时提供贸易政策、国际市场、技术标准、贸易壁垒等各类信息,定期提供产品出口的相关数据和专项分析报告,为基地企业提供正确的政策和市场导向。
  (四)加强业务培训
  开展外贸实务、WTO知识和相关技术标准培训,提高基地企业国际营销能力、应对贸易摩擦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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