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王洪建同志免职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4-08-29 新乡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王洪建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14〕55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免去: 王洪建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2014年8月18日 标签: 上一篇: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新乡市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新乡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通知 下一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