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王洪建同志免职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王洪建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14〕55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免去:
  王洪建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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