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坚决遏制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新工信〔2014〕187号)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坚决遏制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紧急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9月10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坚决遏制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紧急通知:图像1.JPG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坚决遏制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紧急通知:图像2.JPG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坚决遏制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紧急通知:图像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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