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转发<质检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加强重大设备监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新质监联发〔2014〕258号)

各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转发<质检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加强重大设备监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质监办字〔2014〕6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结合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质检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加强重大设备监理工作的通知.zip (1.61 MB)

 

      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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