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新乡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4-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新乡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4-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深入推进新乡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4-2017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30日

深入推进新乡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4-2017年行动计划


  2010年1月,市政府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署《共同建设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市框架协议》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促进劳动者就业,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推进新乡人力资源强市建设,并发挥区域性示范带动作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劳动者技能素质,打造新乡人力资源新优势,市政府决定继续深入推进新乡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为主题,坚持“八路并进”、“三改一抓”,突出培训重点,提高培训质量,创新体制机制,面向全体劳动者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发人力资源,贯通技能劳动者职业成长通道,逐步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以更高质量的职业培训促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以更高水平的技能人才队伍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目标任务
  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保障措施完善的职业培训工作新机制,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农业、工会、妇联、扶贫、残联(八路并进)技能人才培训、评价和激励等措施,共同推进我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2014-2017年行动计划总目标:
  (一)全市完成各类职业培训62.2万人次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2.8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7.5%以上;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10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到16万人。
  (二)全市争取建设3个(确保2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3个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1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1个省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1个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示范基地,1个年培训规模2万人示范性技工教育集团和职教集团,1个年培训1万人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2所技师学院。不断提升培训能力,打造全国、省重要的职业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
  (三)深化校企合作,推行“引校入企”、“引企入校”、“订单培养”、“联合共建”、“工学交替”等培养模式,深化“双元制”培训试点。到2017年,校企合作签约企业达到400家,争取“双元制”模式培训每年招生达到2000人,占我市技工院校招生总数的30%。
  (四)积极推进新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统筹试点工作,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鼓励县级以上政府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
  (五)加大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力度,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技术比武、技能竞赛活动,开展多工种、广覆盖、多层次的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三、主要工作
  (一)实施“八路并进”,加快提升人力资源素质
  1.加强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坚持以推进城镇化进程和就业为导向,突出重点,面向全体劳动者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强力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作用,4年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14万人次以上;强化企业在职职工培训,统筹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以企业职工培训机构、职业院校为载体,进一步深化企校合作,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职业素养、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4年培训企业在职职工19.2万人;积极实施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推动实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理念,实现技能就业,4年培训高校毕业生2.4万人;以提升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能力、促进其稳定就业为目标,根据人力资源市场需求,持续抓好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培训,4年完成培训8.5万人;对未继续升学的城乡初、高中毕业生,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后备技能人才的需求,持续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4年完成培训4.2万人;针对创业者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对有创业意愿、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特别是高校毕业生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4年培训3.2万人;适应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特点和需求,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岗位技能提升培训,4年培训0.6万人。
  2.加速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围绕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持续“三改一抓一构建”,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以具有品牌效应的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为抓手,以校企合作为突破口,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涵建设,加快构建具有新乡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职业教育集团,促进职业教育上水平、上台阶,努力实现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积极鼓励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扩大宣传,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各种群体,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面向校企合作企业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工作。4年内,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10万人。
  3.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导向,整合资源,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生产为职业、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且达到一定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主要开展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对象的培训。4年共培训农民6000人。
  4.实施“雨露计划”。围绕增强贫困群众的就业能力,全面提高贫困地区农村贫困劳动力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开展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职业教育助学工程、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工程、贫困家庭劳动力扶贫产业发展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和组织社会劳动力量开展企业就近就地培训就业工程。经过4年努力,争取使全市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或一年以上职业教育1800人;组织2000人左右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参加中、短期就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提升就业竞争能力和岗位发展能力;完成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实用技术培训15000人,争取通过培训使贫困村的产业得到较大发展,形成地方特色;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就近就地培训4000人左右,吸纳贫困村劳动力就业,增加收入,实现脱贫致富。
  5.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围绕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大力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多渠道宣传,保证退役士兵对培训政策的知晓率达到100%。择优选择培训机构,完善校企合作培训机制,根据退役士兵文化水平、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定向式、订单式培训,争取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到100%。健全教育培训统计、定期检查通报和奖惩制度,督促各地积极组织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完善就业创业服务,积极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4年完成培训退役士兵1.2万人。
  6.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围绕满足残疾人的就业培训需求,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调用社会资源,完善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长效机制,4年培训城乡残疾人2.12万人次,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1.27万人,参加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稳定在3万人。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有就业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普遍获得就业服务,残疾人就业困难群体普遍得到就业援助。通过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贴、当地自筹等方式,推进省、市、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完成规范化建设,建设一批残疾人培训基地和就业创业示范基地。扶持35家盲人保健按摩店规范化建设。
  7.开展在岗农民工和困难企业职工培训。围绕提高在岗农民工和困难企业职工的职业素质、技能水平。4年内培训在岗农民工和困难企业职工1400人。
  8.开展“巾帼科技星火工程”培训。围绕提高广大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农村妇女发展现代农业及创业、就业能力,并鼓励支持受培训妇女用所学科技知识发展生产、创业致富。4年内培训农村妇女4万人。
  (二)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和规模
  1.继续推进基地项目建设。支持我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在建项目落实建设资金,并加快实施进度,推动各建设项目在完成培训任务、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效果等方面做好示范。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网络,提升培训能力,继续积极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基地项目建设,争取在新乡市技师学院、原阳县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在辉县市、原阳县、新乡县建设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在新乡市高级技工学校建设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省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在新乡市高级技工学校或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建设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示范基地;建设1个年培训规模2万人示范性技工教育集团和职教集团,1个年培训1万人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建设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2所技师学院。
  2.实施好新技师培训项目。每年按照省规定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严格按照职业标准加强培养,并给予培训补贴,以适应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2014-2017年全市完成1200名技师、高级技师培养。
  3.扩大实施师资培养项目。通过重点引进、企业聘用和内部培养等方式,加快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教师的专业技能和教学水平。重点加强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工种)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队伍建设,通过委派教师到企业参加技术培训、承担一定生产任务、参加社会技术服务等,培养“一体化”或“双师型”教师队伍。每年选派优秀职业院校教师分别赴国外和省内外学习深造。建立健全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机制,落实顶岗教师与在岗教师同等工资福利政策,4年内实现每位专业教师顶岗半年以上。
  (三)深化校企合作,改革培养模式,不断提高教学效果和提升社会效益
  1.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发挥校企合作促进会的推动作用,市县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和推动校企合作。发挥企业和职业院校的主体作用,鼓励院校与企业充分利用双方的各种资源,全面推行“订单式”、“冠名班”、“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联合共建”和“工学交替”等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使企业成为学生实习就业的基地,院校成为企业用人的“蓄水池”,发挥校企合作有效调蓄人力资源的作用,推动逐步实现双元多赢,即学校赢得良好声誉、学生赢得优质就业、企业赢得满意员工、社会赢得和谐稳定。持续开展技工院校服务产业集聚区“百校千企”合作活动。到2017年,校企合作签约企业达到400家。
  2.深化“双元制”模式培训工作。一是将试点企业由科技型企业拓展到新乡市的其他企业,扩大招生规模;二是校企共同开发“双元制”培训教材,使教材更符合企业实际;三是共建实训基地,实行产学结合,为学生提高专项技能提供有效保证。4年内,争取“双元制”模式培训每年招生达到2000人,占我市技校招生总数的30%。
  3.支持校企合作发展。鼓励校企双方利用各自优势,将实习实训基地、工厂建在学校或者企业,用于学生实习、实训,依法减免实习实训基地、工厂的相关税费。探索建立政府和企业共同奖补校企合作先进学校制度,定期对校企合作的先进学校、企业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校企合作开展好的院校,优先推荐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和中央财政实训基地建设和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项目。
  (四)完善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和改革服务管理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资金使用效能
  1.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财政预算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机制,统筹使用各类教育培训经费。在积极争取省级奖励资金和引导资金的同时,市、县级财政要积极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并在2015年前建立预算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的长效机制。实施冠名、股权激励等措施,引导省内外、境内外企业、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公民个人资金等多元化资金投入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对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予以贷款支持。市、县两级政府要落实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不断加大其对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支持。建立和完善政府对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给予补贴的新机制,调动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适当提高技工院校收费标准,推动职业院校收入的学费全额用于学校发展。落实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培训的比例不低于20%的政策要求,并结合需要适时提高。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对参加失业保险的各类企业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支持力度。
  2.积极推进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统筹。积极推进试点统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应按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并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鼓励县级以上政府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
  3.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和职业培训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简化职业培训补贴程序,发挥好补贴政策对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的促进保障作用。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制定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认定程序和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进行严格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严格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项制度。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定期发布培训工种和培训机构,方便农村劳动力自主选择培训项目。选择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市)试点开展农村劳动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4.强化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获得职业培训补贴的必备条件和检验职业培训效果的主要标准,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各级各类公共实训鉴定基地要积极面向社会提供公益、高端培训鉴定服务。进一步扩大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强化职业技能鉴定服务。调动各类技能人才参加职业培训并晋升职业资格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在职业培训中的引导作用,不断拓展职业技能鉴定范围。进一步扩大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建立企业内部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制度,到2017年,试点企业达到10家。
  (五)完善政策激励,实施高端带动,促进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
  1.实施首席技师计划。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发挥首席技师的带动作用,培养一批技艺精湛、勤于实践、善于创造的首席技师。支持企业充分发挥首席技师在创新研发、技术攻关、带徒传技等方面的高端引领作用,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发挥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的基础作用,通过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健全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技师学院建设,围绕企业人才岗位要求,改革教学模式,调整教学内,推动技师学院强化内涵发展,实施学院品牌建设,提升办学实力和水平,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参照高等职业院校予以倾斜,学院主要领导可享受相关待遇。3.提升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协调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全省、全国和国际技能大赛,并对获奖者给予一定奖励。4年内举办两届全市职工技术运动会,每年选择50-60个职业(工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行业为主体的群众性职业技能竞赛。
  4.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辅助的高技能人才奖励体系,不断提升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做好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市优秀专家中的高技能人才和“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河南省技术能手”、“新乡市技术能手”评选推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重要性的认识,把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作为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一项战略性工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建设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市领导小组要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度,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发挥牵头作用,负责统筹政策制定、工程实施、项目运作、资源整合和培训机构认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工信、民政、财政、农业、国资、工会、妇联、扶贫、残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计划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完善政策措施。市建设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市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年中有督导检查、年底有总结表彰,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工作,真正把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中的模范事迹、先进典型;宣传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新政策、新举措;对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通过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