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关于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豫政〔2004〕47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修订的〈河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教督〔2007〕27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3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新政办〔2014〕45号)要求,市政府成立了2013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组,督导评估组于2014年6月11日至6月19日,分两个小组对全市各县(市)、区政府2013年的教育工作进行了综合性督导评估。评估的初步结果向各县(市)、区政府进行了反馈,并就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了书面整改通知,多数县(市)、区能够迅速行动,积极整改。现将2013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截至9月底)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政府在教育工作中继续发扬成绩,整改存在问题,不断加大教育投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3日

2013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

  新乡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组于2014年6月11日至6月19日,对各县(市)、区政府2013年的教育工作进行了综合性督导评估。评估组主要采取听、谈、看、问、查等方式方法,听取了各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的情况汇报,召开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当地教育、财政、规划、人力资源等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汇报,查看政府教育工作档案和财政局、教育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及学校的账册,抽查城区和乡镇各级各类学校。现将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县级政府认真履行领导职责,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得到较好落实。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实施了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制定了科学、合理的任期内规划和年度目标。卫滨区政府把教育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了教育工作齐抓共管、阶段评估、奖惩挂钩的工作机制,区四大班子领导对口联系学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进行专题调研,积极建言献策,有效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辉县市政府实施思想认识上优先、政策制定上优先、资金投入上优先的“三优先”教育发展战略。全市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得到较好落实。
  (二)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教育发展。各县(市)、区政府明确各职能部门应该履行的教育职责,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各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意识明显增强。牧野区、卫滨区、辉县市、获嘉县财政局积极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拨付教育资金。原阳县、延津县、高新区、经开区国土规划部门对教育用地优先报批。红旗区、凤泉区、封丘县多职能部门联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长效综合整治,积极为教育发展创造一个安静优美的环境。社会各界形成了崇尚文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教育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
  (三)认真落实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做到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2013年,各县(市)、区政府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一是2013年各县(市)、区基本做到了财政对教育拨款的“三个增长”,落实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高于省定标准17.89%的目标要求。二是城市教育费附加征收及拨付教育使用的资金数额均有较大幅度增加。三是各县(市)、区教师工资都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进行拨付,没有拖欠教师工资现象。四是征收了地方教育附加并拨付教育使用。五是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按10%比例计提教育基金并拨付教育使用。六是县级配套资金基本到位。七是乡(镇)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积极筹措教育经费,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
  (四)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积极改善办学条件。2013年,各县(市)、区政府重视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投入大量资金对中小学校的校舍进行了维修改造,购置了图书、仪器和器材,完善了设施设备和场地。卫滨区投入资金654万元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牧野区投入资金1060万元购置教学仪器,建设功能性教室。红旗区投入资金1300万元用于义务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配备教学设施。辖区内公办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辉县市实施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等项目149个。延津县投资926万元为中小学校配置了微机、教学仪器、体音美器材。新乡县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校安工程和农村薄弱学校改造项目进度。县(市)、区政府的项目资金投入,较快地改善了办学条件。
  (五)加强区域内学校布局调整,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各县(市)、区坚持将布局调整、危房改造和学校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大学校布局调整力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红旗区整体搬迁西街小学,新建段村小学、洪门社区学校和堤上花园社区学校。牧野区科学规划中小学布局,新建新中大道小学已开工建设。高新区新建二十一中学,将开发区中学合并到二十一中。经开区新征教育用地11亩,完成四十三中学的搬迁改造任务。平原新区规划新建平原完中,总体建筑面积19.3万平方米。辉县市合理配置城区教育资源,采取建新校、改老校、优化整合等措施,初步制定了2020年前城区及城郊学校建设总体规划,新建同济学校和太行中学,一期工程已建成投入使用。二是各县(市)、区在师资力量上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牧野区、获嘉县、原阳县、封丘县从县城学校抽调骨干教师到乡镇学校进行支教工作,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有力地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是积极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卫滨区、牧野区、红旗区、辉县市、新乡县教育督导室对所辖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基本办学标准的综合性督导评估,推动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达标,在全体学校达标基础上,提高办学质量,逐步实现均衡发展。
  (六)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培训,教师队伍的学历水平、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一是加大了校本研修的力度。各学校重视教师教研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校本研训活动,课堂教学形式灵活多样,教学效果明显提高。二是进一步加大新课程培训的力度,使广大教师更新了教育理念,掌握了新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三是积极补充合格教师,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2013年,各县(市)、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不含特岗教师)共638名,其中:红旗区面向社会招聘教师29名,卫滨区、牧野区各招聘教师30名,凤泉区招聘教师35名。获嘉县招聘教师76名,辉县市招聘高中教师50名、小学教师80名,卫辉市招聘教师76名,延津县招聘幼儿园教师120名,原阳县招聘教师60名,封丘县招聘幼儿园教师52名,新招聘教师全部充实到教学一线,形成了教师补充长效机制。
  (七)学前教育有了较大发展。2013年各县(市)、区政府认真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合理进行幼儿园布局规划。一是投入资金建设乡(镇)公办幼儿园。辉县市大力推进乡(镇)公办幼儿园和城市公办幼儿园建设。延津县筹资3100万元实施了5所高标准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新建县直幼儿园已投入使用。二是不断规范幼儿园的管理,强化幼儿教师培训,推进科学保教,开展幼儿园饮食和校车等安全检查,幼儿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八)全面加强学校管理,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一是各县(市)、区重视学校管理工作,从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到校园环境、内部设施、档案资料等,基本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同时向科学化、人文化、特色化的方向迈进。二是各县(市)、区普遍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并确保得到较好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规范办学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国家的课程计划,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三是注重学校周边环境和文化市场的治理工作,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了健康的社会环境。四是重视学校安全工作,职能部门多次深入学校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师生的人身安全。五是打造教育特色,优化育人环境。各县(市)、区以科研为先导,积极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学改革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一批管理规范、质量较高的特色化学校。
  二、存在问题
  (一)教育经费投入存在问题。2013年,一是新乡县、卫辉市教育资金投入没有达到“三个增长”。二是延津县、卫辉市、原阳县、封丘县没有拨付高中公用经费。三是部分地方县级配套资金没有及时配套到位,存在用教育附加抵顶非改善办学条件的项目配套资金现象,新乡县用教育附加抵顶普高助学金56.58万元。四是部分县(市)、区没有按照规定将教师培训费列入预算。原阳县、封丘县欠拨教师培训经费分别为245.7万元、255万元。五是教育附加结余过多,使用率较低。高新区近3年来滞留城市教育费附加5187.89万元,经过整改后,还有1527.92万元没有拨付教育使用。六是部分县(市)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还有部分县(市)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结余过多,使用率较低。平原新区近3年来滞留1198.3万元,没有拨付教育使用。七是部分县(市)教育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等问题突出。延津县、封丘县由乡镇财政所统管教育经费,存在报销不及时,审核不严格等问题,教育资金存在拨付不及时的现象。
  (二)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部分农村学校规模较小,办学条件简陋。一是实验室数量不足,理化生仪器、体音美器材数量较少,质量不高,图书数量短缺。二是学校基础设施较差,运动场地面积不足。三是城区部分中小学普遍存在大班额现象。
  (三)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多数县(市)、区民办幼儿园较多,公办幼儿园所占比例偏低,部分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较差,教师素质偏低,农村幼儿园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部分县(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新建幼儿园项目进展缓慢,没有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四)教师队伍建设还需加强。部分县(市)、区教师缺编、空编现象严重,空编得不到及时补充,教师数量不足,教师队伍年龄和学科结构不合理,特别是农村体音美、英语学科师资力量比较薄弱。
  三、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加大教育投入,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一是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合理、及时使用中央专户上的教育经费。二是要严格按照教育费附加的管理规定,做到税务部门足额征收、财政部门及时拨付、教育部门合理使用教育费附加。三是按照规定将高中公用经费、教师培训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教育部门使用。四是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返还抵顶、挪用的教育经费。五是足额征收地方教育附加,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用于教育。六是个别县(市)尽快成立教育核算中心,减少中间环节,加快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七是建议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金净收益计提等资金在年初纳入财政预算,明确到学校的新建、维修、装备购置等项目,增加预算的科学性、精确性,减少使用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和随意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八是建议公用经费、免教科书等结余资金应统筹安排,向边远、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倾斜。学校申请经费应由教育局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资金分配方案,会同财政部门执行拨付。
  (二)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要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和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积极完善教育教学设施,不断补充和更新图书仪器,加强学校运动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同时要按标准配备教师,加大教师交流力度,逐步缩小城乡和校际之间的差距,促进城乡教育的协调均衡发展。
  (三)继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积极采取措施,补充缺编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以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为引领,切实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培养专家型、课改型教师团队,加强教科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进一步发展学前教育。各县(市)、区政府要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认真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按时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设目标任务,足额配套学前教育改扩建幼儿园以奖代补资金,改善办园条件,配备玩教具,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同时招聘幼儿教师,逐步解决幼儿园教师编制问题。加强培训,加大幼儿园的管理力度,规范办园秩序,防止“小学化”倾向,提升科学保教水平,提高办园质量,营造良好的办园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四、2013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等级
  优秀等级县(市)、区:辉县市、获嘉县、红旗区、牧野区、卫滨区、凤泉区
  良好等级县(市)、区:原阳县、延津县
  合格等级县(市)、区:封丘县、卫辉市、新乡县
  不合格等级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
  五、2013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经过对县级政府2013年教育工作的综合督导评估,获得2013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如下:
  辉县市人民政府获嘉县人民政府红旗区人民政府
  牧野区人民政府卫滨区人民政府凤泉区人民政府
  希望获得先进单位的县(市)、区政府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努力工作,再创佳绩,在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进程中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教育投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实现新乡教育在全省教育格局中“三年创一流,五年争第一”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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