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延津县食品公司位邱和东屯两个生猪屠宰厂定点资格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延津县食品公司位邱和东屯两个生猪屠宰厂定点资格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鉴于延津县食品公司位邱屠宰厂和延津县食品公司东屯屠宰厂经商务主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认定其已不符合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定点屠宰条件,市政府决定取消延津县食品公司位邱屠宰厂(屠宰代码:B05051005,地址:延津县位邱乡)和延津县食品公司东屯屠宰厂(屠宰代码:B05051004,地址:延津县东屯乡东屯村)两个生猪屠宰厂定点资格。特此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