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加快快递服务业发展,促进快递服务与工业、商贸、电子商务、制造业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豫政〔2014〕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快递服务业是集信息交流、物品递送、资金流通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高成长复合型新兴服务业,具有促进商品流通能力强、拉动居民消费作用大、吸纳就业人数多、涵盖生产生活领域广等特点,在方便群众生活、服务社会生产、助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市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对外经贸往来日益密切,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新型服务业态发展迅猛,区域间信息交流、物品递送和资金流通等活动日趋频繁。加快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市区位、交通、人力、市场等优势,培育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全市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产业结构调整、方便民众生活、促进社会消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以构建网络完善、技术先进、服务优质、便捷高效的现代快递服务体系为目标,全面提升我市快递服务业发展水平,提升和发挥其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方面的地位和作用。
(三)基本原则
1.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2号)等法律、法规,依法向国有、民营、外资企业开放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2.市场主导,创新驱动。坚持市场化运作,突出快递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创新驱动,鼓励快递企业机制、技术和服务模式创新,增强企业内生发展动力,实现速度与质量同步提升。
3.规划引导,政府扶持。加强对快递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做好快递服务业发展规划与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城乡发展、综合交通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为快递服务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强化政府对快递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性引导,在行政许可、财政、税费、土地等方面给予支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4.产业融合,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快递服务业的终端配送优势,推动快递服务业与上下游产业及关联产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促进实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三流合一”,实现产业链、供应链和服务链一体化整合。
5.加强监管,规范发展。加强快递服务市场监管,依法规范快递企业经营服务行为,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快递服务质量和安全。
(四)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快递服务业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枢纽地位显著提升。充分发挥新乡区位和综合交通枢纽优势,构建以高铁快件运输网和高速陆运快件运输网为骨干的多式联运、高效衔接的快递运输网络,把新乡打造成为豫北地区最大的区域性快递分拣中心节点城市。
2.总体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全市快递业务量达到10570万件,年均增长48%以上;快递业务收入达到9.7亿元,年均增长37%以上;行业从业人员达到4000人以上。
3.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快递终端服务网点遍布城乡,乡镇覆盖率达到100%。与全国重点城市往来快件投递时限缩短至48小时内,人民群众使用快递服务的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4.生产水平快速提升。快递服务业员工素质、管理水平、装备水平明显提高,构建多品种、差异化、个性化的快递产品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快递服务功能多样化、寄递服务快捷化、内部作业机械自动化、生产组织信息化。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引导快递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等方式,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竞争能力,着力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竞争力强的现代快递企业。鼓励快递企业之间资源共享,发挥整体竞争优势,相互融合、共同发展,促进地区快递竞合发展,增强全市快递服务综合实力。推动快递企业由价格竞争向服务品质竞争转变,由依靠资金、低成本劳动力发展向依靠科学技术和高素质人才持续发展转变,由单一快递服务领域向多元化综合服务领域拓展,积极向综合快递物流服务提供商转型。
(二)促进产业联动发展
推进快递服务业与工业、商贸、电子商务、交通、仓储、通信、信息、金融业密切联系和融合,充分利用综合交通资源和通信、信息、仓储、金融等服务工具,提高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快递企业为工业生产企业、商贸企业定制服务流程,为企业提供产品销售寄递配送服务、售后物流服务和反向物流服务,为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销售商提供分布式仓储、分装、分拨、配送、代收货款等一体化服务。鼓励快递企业与电商联合,实现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支持电子商务销售商进入快递市场,为消费者提供电商快件寄递、配送服务。
(三)构建优质高效的快递服务体系
推进快递服务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健全快递网络覆盖面。鼓励企业丰富产品类型,合理规划投递路线,科学安排投递时间和频次,满足用户的多样化需求。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规范寄递操作行为,破解末端快递服务难题,确保通行渠道畅通。推动快递服务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资源优势互补,完善城市快递配送网络,保障快件运递专用车辆优先快速通行,改善快递运输环境。规范快递车辆标识与人员工作证件、服装等,提升行业形象。
(四)强化企业科技应用
加大对快递服务信息化建设及新技术应用的支持力度,推动重点品牌快递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提升信息化管理与智能化运作水平。鼓励快递企业增加投入,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实现企业改造升级。推动企业提高自动传输和分拣设备及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推进企业信息系统开发应用和改造升级换代,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推动企业在服务质量、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网点建设和操作流程方面全面落实国家相关标准。实现快件处理流水作业、集装化运输,所有快件实现网上信息上传、归档、查询及投诉受理,普及收派件手持终端。
(五)保障行业安全
发挥寄递渠道安全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快递服务业稳定、安全、有序发展。建立常态化安全检查制度,加强重点单位、重要部位、重要环节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重大活动期间寄递渠道安全保障。加强寄递安全制度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堵塞监管漏洞。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坚决防止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领导
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建立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的协调工作机制,密切跟踪快递发展动向,对快递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进行深入研究,适时出台相关政策引导行业发展。
(二)加强规划编制
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交通运输、服务业等专项规划时,要把快递服务业纳入其中。将城乡快递服务网点和快件处理中心、集散中心等快递服务基础设施纳入本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建设布局,预留快递服务业发展空间。在城市详细规划中应统筹考虑快递服务网点建设布局。鼓励和引导快递企业加快在社区、校区、商区等公共场所设置智能快件箱等自取服务设备,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快递末端设施建设,提高投递效率。
(三)保障土地供给
将快递服务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快递服务业用地布局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按照“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的原则,统筹考虑快递服务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妥善安排“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园”、快递网络重要节点、营投网点等基础生产服务设施的用地,切实保障土地供给。
(四)加大金融扶持
加大对快递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骨干网络快递企业的授信额度,扩大贷款规模,在国家允许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快递企业特点设置贷款评估标准,为快递企业购置自动(半自动)快件分拣机、快件安检机、重型汽车等大型设备提供融资租赁服务。鼓励快递企业通过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私募股权投资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快递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吸纳社会资金。
(五)落实财税政策
结合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进程,规范快递企业税务发票的发放,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快递企业税负。对快递企业投资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税收抵免政策。快递服务用电、用气、用水、用热执行与工业同价政策。快递车辆提前报废更新的,符合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予以补贴。快递车辆选用新能源汽车,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快递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税费。
(六)完善末端投递服务体系
将快递末端投递服务体系纳入城市配送体系,统一规划建设。简化快递企业投递服务终端设置备案手续,支持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传达室和社区物业、超市、便利店、连锁店等设置快件超市、快件代收代投点等快递便民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快递企业推广应用智能快递包裹收投箱等自助设施,方便人民群众使用快递服务。
(七)强化管理服务
规范快递车辆运营管理,快递城市运输车辆和收投服务车辆要按照货运技术要求标准统一选型、统一标识,并依法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对快递企业选择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作为城市快件运输和收投服务工具的,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尽量放宽投放数量限制。在不影响安全和畅通的前提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要为承担快件运输和投递任务的车辆通行和临时停车作业提供便利。快递车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后及时放行;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的,不扣留事故车辆所载快件,及时通知相关快递企业转运处理。
(八)强化人才支撑
加快人才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加快培养行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积极开展初、中级职业技能的培训。对进城务工、下岗人员、大学生就业参加快递业务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帮助企业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在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大力推进校企合作,探索建立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在职培训鉴定相衔接的教育培养模式。
(九)强化市场监管
加强对快递市场的规范治理,坚决查处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快递业务、野蛮分拣、泄露用户信息、严重损害用户利益、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危害寄递渠道安全等违法行为。净化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和应急体系建设,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畅通用户申诉渠道,妥善解决用户申诉的问题。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安全,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意见,望遵照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