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参加全省重点项目暨产业集聚区观摩活动备选对象筛选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1日
新乡市参加全省重点项目暨产业集聚区观摩活动备选对象筛选工作方案
全省重点项目暨产业集聚区观摩活动是对产业集聚区发展的综合评价,除观摩3个指定项目外,对主导产业发展、产业集群转移、新兴业态培育、配套设施完善、产城互动发展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为科学筛选参加全省重点项目暨产业集聚区观摩活动备选对象,在全市产业集聚区形成明争暗赛、竞相发展氛围,并争取在全省观摩中取得好的成绩,现就建立全市产业集聚区竞争选拔机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分组下达目标
我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为力争每次观摩都取得好的成绩,达到通过观摩评比促进快速发展的目的,对全市12家产业集聚区分组(分3个年度)下达目标任务。
(一)分组原则。
全部参与原则。全市12家产业集聚区全部参与,为力争每年都取得好的成绩,原则上分成3个梯队并对应不同的年度统筹推进(2016-2018年)。
依次顺延原则。各产业集聚区原则上按照拟定的分组年度积极争取观摩备选对象,上年度落选产业集聚区第二年要优先参加;参加观摩的产业集聚区次年度不再参加,积极筹备下一轮观摩活动。
优胜劣汰原则。根据产业基础、项目建设、产城互动、创新引领、园区形象等综合情况,竞争选拔,优胜劣汰,确定每年参加全省观摩的产业集聚区,给予物质和荣誉方面激励政策。
(二)分组情况。
分为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新乡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卫辉集聚区为第一梯队。作为2016年观摩备选对象。
第二梯队:辉县集聚区、新乡高新区、延津集聚区、新乡经济技术集聚区、获嘉集聚区和2016年落选产业集聚区为第二梯队。作为2017年观摩备选对象。
第三梯队:电源集聚区、封丘集聚区、新东集聚区、原阳集聚区和2017年落选产业集聚区为第三梯队。作为2018年观摩备选对象。
二、观摩基本条件
参加年度观摩的备选集聚区必须满足省观摩项目数量的最低要求(3个主导产业项目,1个配套设施项目);新建成主导产业项目预期产值在10亿元以上,在建主导产业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产业集群合计投资超过20亿元企业10家以上,基础设施标准较高,配套服务功能较为完善;上年度全省考核绝对量指数或发展指数在100位以内。
三、相关激励措施
对代表全市参加全省观摩并取得片区第一名的产业集聚区,所在县(市)、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加3分(如与年度重点项目第一名的县〔市〕、区一致,不再重复加分)。
对代表全市参加全省观摩的产业集聚区市政府奖励30万元,获得片区第一名的产业集聚区,市政府再奖励50万元,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产业集聚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记二等功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