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运用工作领导小组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新乡学院与新乡卫校联合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运用工作领导小组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新乡学院与新乡卫校联合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我市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运用工作领导小组,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新乡学院与新乡卫校联合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运用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国家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思想,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权等方式参与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运营,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和现代管理模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通知》(新政文〔2015〕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乡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运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全市PPP模式推广运用工作。
  组长:王小平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周 建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刘尚进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李全中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荆汝大 市财政局局长
  张文慧 市发改委主任
  周济迅 市政府金融办专职副主任
  田子超 市规划局局长
  胡建森 市环保局局长
  邓京平 市审计局局长
  王 锋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冯 晖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吴毅强 市住建委主任
  李国钧 市水利局局长
  刘 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郜建军 市民政局局长
  李修国 市教育局局长
  薛永宏 市商务局局长
  贾共卫 市卫计委主任
  赵荣彦 新乡投资集团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副局长李分顺担任。成立新乡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后,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领导小组职责分工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运用工作领导小组自行发文。
  二、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快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筹备工作,决定成立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瑞霞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何光亮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双安 市司法局局长
  贾共卫 市卫计委主任
  成员:刘贵彬 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银亭 市卫计委副主任
  戚绍斌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永纯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申家星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戚 琳 市政协常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刘贵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新乡学院与新乡卫校联合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新乡学院与新乡卫校联合发展工作,决定成立新乡学院与新乡卫校联合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瑞霞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何光亮 市政府副秘书长
  丁庭选 新乡学院校长
  成员:贺 杰 新乡学院纪委书记
  贾共卫 市卫计委主任
  代战红 市人社局副局长
  李分顺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平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志娟 市编办副主任
  冯树正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 强 市卫计委副主任
  韩喜国 市国土局副局长
  陈永志 新乡投资集团副总经理
  王 莉 新乡卫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乡学院,负责日常协调工作,何光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贺杰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贾共卫、王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新乡学院与新乡卫校联合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此项工作,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重大问题要向领导小组汇报,提交工作例会研究解决。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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