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鉴于我市大气、水环境严峻的形势,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由市领导和蓝天碧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组成,全面推进大气、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以尽快扭转被动局面。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组长:王小平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周 建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晓然 市委常委
王玉民 市政府副市长
周世杰 市政府副市长
刘尚进 市政府副市长
李 刚 市政府副市长
职 伟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朱光辉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文慧 市发改委主任
杜家武 市工信委主任
吴毅强 市住建委主任
杨东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牛晓辉 市农牧局局长
唐有启 市城管局局长
刘 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建森 市环保局局长
薛永宏 市商务局局长
贾祥聚 市食药监局局长、食安办主任
闫跃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刚副市长兼任,负责调度、协调。另设能源结构调整和财政保障组、秸秆禁烧和农村环境整治组、产业结构调整组、效能监察和宣传组、扬尘治理和污水处理厂建设组、工业污染和烧烤治理组、机动车污染治理组等七个专业督导组。
(一)能源结构调整和财政保障督导组
组长:周建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成员:张文慧 市发改委主任
荆汝大 市财政局局长
负责督导削减煤炭使用量,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燃煤禁燃区煤炭控制和资金使用效能。
(二)秸秆禁烧和农村环境整治督导组
组长:王晓然 市委常委
成员:牛晓辉 市农牧局局长
胡建森 市环保局局长
负责督导秸秆综合利用、禁烧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三)产业结构调整督导组
组长:王玉民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杜家武 市工信委主任
胡建森 市环保局局长
负责督导落后产能淘汰、优化产业结构。
(四)效能监察和宣传督导组
组长:周世杰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杨 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新乡日报社社长
闫跃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宝琴 新乡广播电视台台长
负责舆论宣传报道和责任追究。
(五)扬尘治理和污水处理厂建设督导组组长:刘尚进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吴毅强 市住建委主任
唐有启 市城管局局长
刘 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负责督导建筑施工、道路施工、道路清扫、道路运输、国道省道两侧堆场扬尘控制和污水处理厂建设。
(六)工业污染和烧烤治理督导组
组长:李 刚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胡建森 市环保局局长
贾祥聚 市食药监局局长、食安办主任
负责督导电力、水泥、商砼、“三石”等工业企业污染治理,20吨锅炉烟气治理,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拆改,餐饮业油烟治理,炭火烧烤,加油站、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食品、造纸、化工、医药和皮革5类重点排污行业污水提标改造,畜禽养殖业整治和封堵入河排污口工作。
(七)机动车污染治理督导组
组长:职 伟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朱光辉 市公安局副局长
薛永宏 市商务局局长
胡建森 市环保局局长
负责督导淘汰黄标车、禁行区公告和实施工作。各督导组根据各自职责,按照《新乡市污染防治整改方案》和相关部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定期开展督导,每周不少于1次,实现督导常态化。要采取“现场查、查现场”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增强督导的实效性。督导组每周要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并将督导情况报告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抽调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分组包片执法。组长每月听取一次各督导组的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孙青斌3670699(传真)
邮箱:xxsdqb@163.com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