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市区小街巷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市区小街巷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市区小街巷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8日

新乡市市区小街巷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优化市区小街巷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民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结合小街巷特点,利用三年时间,通过完善小街巷基础设施,改善居住环境,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营造“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交通顺畅、管理有序、安全文明”的街巷环境,力争将小街巷打造成展现城市文化和现代文明的重要窗口。
  二、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整治内容
  通过对小街巷道路整治、管网治理、照明亮化、街道美化、统一标示标牌、治理占道经营及机动车乱停乱放等综合整治,完善优化小街巷功能、整治提升小街巷环境。
  (二)整治标准
  1.道路维修整治。对路面损坏严重或没有硬化路面的小街巷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翻修或新建,对路面坑洞、拥包、坑槽、碎裂、井框与路面高差大等道路病害进行整治维修,对具备条件的小街巷配套完善人行道及盲道,对已有人行道路沿石、便道砖缺损的进行修缮;连接主次干道的小街巷路口必须按照市政道路结构要求,高程衔接平顺,接缝顺直无错台,碾压密实,人行道无障碍,保证小街巷道路平整完好。
  2.排水管网治理。严格落实雨污水分流,提升防汛设防标准,配套完善雨污水管道,接入相应的市政管网,解决雨污合流、污水漫溢、街巷积水问题。
  3.亮化照明。按照道路照明规范要求的标准安装、更新、维修街巷路灯,小街巷路灯安装率100%,亮灯率达95%以上,有条件的街巷实施街巷沿街亮化。亮化照明用电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增设电表及防触电安全装置,确保亮化照明设施安全运行。
  4.街道美化。把街区绿化与环境美化相结合,做到见缝布绿,以绿点缀街巷景观,对已有的绿化进行提升改造;把小街巷文化内涵与道德文明宣传相结合,对沿街破旧墙面进行改造、清洗、粉刷,结合创建活动喷设宣传图画;把设置清洁设施与环卫保洁相结合,合理布局垃圾箱、冲水式公厕等设施,做到小街巷环境绿化、美化、净化。
  5.标示标牌设置。道路铭牌,沿街单位和商铺设置的广告牌匾和门头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整齐美观。
  6.占道经营及机动车乱停乱放治理。实施标本兼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小街巷井然有序、通行顺畅。
  三、整治时间及阶段计划
  小街巷综合整治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2017年9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30日,由各区负责对本辖区小街巷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具体整治实施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整治施工阶段: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1.2015年10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各区完成总整治任务的20%。
  2.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各区完成总整治任务的40%。
  3.2017年1月1日-2017年9月30日,各区完成总整治任务的40%。
  (三)考核验收阶段:市区小街巷整治办公室实施阶段考核验收,对按计划、标准完成的,市政府将给予整治费用30%的补贴。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区小街巷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区成立小街巷综合整治专项机构。
  组长:刘尚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牛守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毅强 市住建委主任
  成员:李分顺 市财政局副局长
  董传军 市文明办副主任
  韩 斌 市规划局副局长
  胥 洪 市城管局副局长
  李 杰 市民政局副局长
  范锡波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党委副书记
  杨义红 卫滨区政府副区长
  焦红琴 红旗区政府副区长
  吴育斌 牧野区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委主任吴毅强兼任。市区小街巷整治办公室负责小街巷整治的统一协调、监督检查、技术指导和考核验收。各区政府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辖区小街巷综合整治的具体实施。
  五、整治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区要把小街巷整治工作做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抓手,把小街巷综合整治的重要性统一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关注民生的高度上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高度重视,扎实推进。
  (二)精心组织。各区要坚持小街巷整治与各街巷特点相结合、与城市主体建设相统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认真摸排,科学决策,周密实施。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的内容、标准、时间逐项推进,确保各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三)严格督导。市区小街巷整治办公室对各区小街巷整治工作进行月督导、季排序、年总结,及时通报各区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有关情况,纠正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执行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强宣传。各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橱窗、横幅、标语、广播、新闻报道等形式,加大宣传,层层发动,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整治环境。
  附件:1.卫滨区小街巷综合整治任务表新政办(2015)106号 附件1.xls
  2.红旗区小街巷综合整治任务表新政办(2015)106号 附件2.xls
  3.牧野区小街巷综合整治任务表新政办(2015)106号 附件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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