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6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4—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4〕36号)精神,提高我市劳动者技能素质,促进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建设面向全社会开放的公共实训、鉴定基地,是提高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水平的有效手段,是新时期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加快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建设,不仅是解决当前培养、评价服务能力不足,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增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通过搭建高层次的公共实训、鉴定平台,解决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服务手段不足和水平不高等问题,推动培养、评价、交流工作同步开展,高端引领各项技能人才工作,加快本地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目标任务
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立足本地支柱产业、新兴互联网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在资金和资源方面的优势,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在全市有条件的技工院校、职教中心等装备水平较高,具有开放性、先进性和示范性、满足高精尖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面向社会提供实训和技能鉴定服务的公共实训基地,逐步组建公共鉴定服务网络,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鉴定服务,为实现素质、技能就业探索道路,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合格的高技能人才。到2017年依托职业院校建设2—3个公共鉴定基地。
三、科学规划
根据技能人才需求状况,按照“市场导向、合理定位、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的原则,对公共鉴定基地进行科学规划和布局。通过广泛调研论证,摸清市区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人才类型,了解本地区职业培训资源及分布情况,确定公共鉴定基地的服务方向和工作重点,本着成熟一个、建设一个、支持一个的原则,坚持高质量和示范性,引领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工作,防止无序盲目发展。
规划建设公共鉴定基地要突出公共实训和技能鉴定两大核心功能。公共鉴定基地项目以企业和培训机构无力开展的高新技能实训项目为主,辅之以当地支柱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人才,重点突出“高端职业、新兴职业、长周期技能开发”,一般性通用工种的初、中级实训原则上不在公共鉴定基地内开展,而是交由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技能鉴定服务主要侧重于示范性鉴定和试验性鉴定,开展社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不能开展的技能评价服务,同时,要能够开展新职业、新技能的研发试验,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和同行业交流活动,开展师资培训,推动高技能人才发展。
四、公共服务职能
公共鉴定基地要面向本市各类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开放,突出公共性、公益性和示范性特点。重点开展单个学校和企业无法承担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培养市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原则上不开设企业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已经开展相同职业种类或等级的技能鉴定,为社会提供高效的组织管理和高水平的技能评价服务。积极创造条件,结合落实国家就业再就业政策和各项优惠措施,通过承担政府培训项目等方式,按规定免费开展公共鉴定服务,合理地获得政府公共鉴定补贴经费的支持。暂不具备条件开展免费服务的公共鉴定基地,对所提供的服务可向省级财政或发改部门申请核定收费项目和标准,适当收取鉴定成本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的实行收支脱钩管理。
五、探索多种建设模式
结合实际规划建设公共鉴定基地,本着集约化和方便劳动者的原则,公共鉴定基地的规划建设可采用如下方式:一是依托现有培训资源进行改建升级。选择培训场地、设施设备和师资条件较好的技工院校或职教中心等,按照公共鉴定基地的性质特点和功能要求,集中投入资金对现有实训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提高设施设备配备水平,扩展培训鉴定功能,从校内实训为主转向校内校外兼顾,以公共实训和技能鉴定相向发展。二是利用现有培训资源整体转换。选择发展受限但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的院校整体转化为公共鉴定基地,按照公共鉴定基地的性质特点和功能要求,组织规划建设。三是择址新建。可以结合职教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项目的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将公共实训鉴定基地纳入整体规划,建设全新高水平的公共实训鉴定基地。
六、拓宽多元融资渠道
坚持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积极争取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的支持,坚持政府鼓励、企业支持、社会融资、依法捐赠等融资渠道。一是政府加大对公益类、非盈利类公共鉴定服务的支持。二是加强公共鉴定基地与企业的合作,通过为企业提供服务或者给企业冠名权获得企业支持。三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四是鼓励社会和个人依法开展捐赠活动。
将公共鉴定基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积极探索就业再就业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在促进就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积极争取企业支持。加强公共鉴定基地与企业的合作,通过为企业提供服务,获得企业支持,由企业为公共鉴定基地提供资金资助,提供设施设备技术保障,让基地在一定期限内免费为企业提供实训服务或给予企业冠名权,达到合作共赢。
多方争取社会融资。公共鉴定基地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经评估合格后,积极争取省厅帮助将其列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开发银行联合组织的项目,以获得相应贷款支持。也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
鼓励社会或个人依法捐赠,对公共鉴定基地建设提供资金、实物或其他支持。
七、加强管理提高服务功能
规划建设公共实训鉴定基地不是新建技工院校或者培训机构,也不是对现有实训资源的简单扩充,而是要按照公共鉴定基地性质特点和功能要求,进行重新定位和规划建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的公共鉴定基地可加挂新乡市高技能人才公共鉴定基地牌,对特别突出的,将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加挂河南省高技能人才公共鉴定基地牌,形成省和市级公共鉴定基地网络体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合理配备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公共实训、鉴定基地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行业技术专家和职业院校专家的作用,做好公共实训、鉴定基地立项、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实训教学组织管理、指导教师选配、设备运行维护和职业鉴定管理流程等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企业、培训机构、劳动力市场和公共实训、鉴定基地紧密联系机制,提高利用率,扩大服务覆盖面,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职业培训发展状况,对公共鉴定基地实训项目进行动态管理,不断提升技术标准和设备设施水平,适时增加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的新项目,及时调整已经由社会培训机构普遍开展的实训项目。
定期组织绩效评估,建立运行效果评估制度,定期组织专家,重点评估基地的利用率、服务覆盖面和其他社会效应,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接受监督。
以上意见,望遵照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