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特编制2015年度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各项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报告内容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下步工作计划等五部分组成。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5年以来,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通知要求,继续加强“大工信信息平台”建设,做好微信、微博、飞信、短信平台信息编辑、发布,继续做好“大工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累计编发手机报45期,手机报专刊等各类信息51期,微博发布信息1547条;编发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简报85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176条;做好网站建设、更新维护工作,共发布信息196条;在《展望》杂志刊登文章5篇,在新乡日报“工信之声”刊登文章35篇,通过新乡日报发布新闻稿件信息36条,通过新乡电视台《直播新乡》栏目发布新闻19条。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批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5年度,我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55条。其中,法规政策类信息182条,其它类信息2573条。 (二)主动公开方式 在我委主动公开的2755条政府信息中: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176条(重大会议35条,重大建设项目19条,社会公益事业3条,规范性文件2条,其他服务1条,其他依法公开116条);通过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开196条;通过委官方微信、手机报公开信息645条;通过微博公开、转发信息1547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公开信息95条;通过工信简报、机关信息公开栏、学习园地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9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委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委没有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情况;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诉讼案件。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做好网站、官方微信更新维护,建立通畅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进一步提高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促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为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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