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意见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豫发〔2014〕25号)精神,根据《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发〔2016〕2号),突出发展主题,坚持问题导向,破解体制障碍,释放改革红利,推动有条件的企业组(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动国资国企不断释放潜力、提振动力、增强活力、提升竞争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支撑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以分类改革和监管为抓手,以资本为纽带,探索“资源转化为资产、资产转化为资本、资本转化为资金”的有效途径,实现资源有效利用、资产存量盘活、资本运营增值、资金顺畅流动,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打造设计合理、机制完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实体,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动能。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
  更好发挥政府调控国有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的主导作用,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
  (二)市场化运作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资本为纽带,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三)风险可控原则
  坚持总量适度、风险可控,实现资产与负债、投入与产出、现金流收支平衡,建立负债结构、信用担保风险责任防控机制。
  (四)开放性原则
  引进各类社会资本,开展多方位、多层次、多领域合作;引进高端专业人才,引进先进经营管理理念。
  三、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两大一高”、“三高五板块”中心工作,以市本级国有资本为核心,最大限度整合我市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源,推动国有资本跨级次、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整合,通过国有资本投入并引导社会资本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集聚;通过合并、划转、并购、股份制等多种形式,推动资源、资产、资本、资金高效整合利用;通过对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企业实施定向重组,提升产业集中度和集约发展能力;通过支持市、县两级企业国有资本重组,切实推动市本级与县(市、区)之间、企业之间国有资本的顺畅高效流转。经过3—5年的努力,打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类、产业类、政策类和管理类4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为经济增长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供重要支撑。
  (一)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投资集团)
  组建主体: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分类: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建设、承担市政府重大专项任务为主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工作定位:我市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主体,城市建设运营商和公共服务提供商。
  具体措施:1.突出投融资作用,逐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发展,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2.保留投资职能,鼓励企业利用PPP模式参与政府项目投资,剥离政府性债务融资职能,有序开展存量债务分类置换,逐步实现项目建设投融资“借、用、还”一体化的规范化运作。
  3.结合城市中长期发展规划,条件成熟时成立土地储备分中心,在一定范围内授予其土地储备、一级整理及开发职能。
  4.设立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引入社会资本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5.将铁西新城、国际商务中心区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土地整理、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及周边特许经营权事项授予投资集团,建立“立项、融资、使用、管理、偿债”为一体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6.授权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开展PPP投融资项目建设。
  7.保留现有竞争类业务板块,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
  (二)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白鹭投资集团)
  组建主体: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分类:以重大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建设、产业资本运营为主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工作定位:我市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主体,重大产业转型升级项目投融资平台,产业资本科技创新平台,产业投资基金运作载体。具体措施:1.授权开展产业资本投资运营、国有资源整合、重大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建设的投融资和管理职能。
  2.发挥集团公司持有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上市公司股权的资源优势,提升资产证券化水平;开展股权运作,积极外引内联,招商引资,在做大做强白鹭化纤纺织产业和双鹭医药产业的同时,围绕新能源电池与电动车、生物与新医药、特色装备制造、食品加工和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资本运作。
  3.支持开展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战略投资基金平台建设,采用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我市重点产业项目建设。
  4.通过资产置换、增资扩股、应收账款证券化、未来收益证券化等,提升我市国有资本证券化水平。
  (三)新乡市平原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平原投资集团)
  组建主体:新乡市强农投资有限公司。
  功能分类: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放大财政资金社会功能为主的政策性、引导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工作定位:我市高效农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发展支持平台,政府政策性资金、各类专项引导性资金运作平台。具体措施:1.服务高效农业,支持三农发展。积极探索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发挥政府扶持引导作用。扶持开展现代农业、高效农业生产。
  2.继续服务新型社区建设旧村拆迁。尝试联合社会资本参与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旧村拆迁。
  3.发挥中原银行股东作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整合我市担保、保险、信托、融资租赁、典当等资源,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4.开展股权投资业务。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行业的投融资业务。
  5.完善企业发展互助资金运作机制。规范现行运作模式,强化续贷银行承诺的法律效力,撬动社会资本或金融资本建立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发展互助模式。
  6.加强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支持力度,推动互联网 科技产业创新和高水平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7.争取中原农业保险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
  (四)新乡市国有资本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资集团)
  组建主体:新乡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功能分类:以资本运营管理为主的管理类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工作定位:市本级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平台、国有资产存量整合提升平台、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置平台。
  具体措施:
  1.对划入(或授权管理)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市本级分散的企业国有股权以划转方式划入国资集团,实行集中监管。
  2.将以各种方式投入到企业的政府性借贷资金,整体划入国资集团,分类实施管理。积极探索既有利于支持企业发展,又确保国有资金安全的有效措施。
  3.开展债权包处置运作。将华融债权包、长城债权包等划入国资集团。
  4.对市属已改制企业改制时剥离、预留的国有(集体)资产实施集中统一监管;对破产企业应收债权实行集中分类管理;对改制企业、破产企业留守处实施统一管理。
  5.对驻新央企“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暖和物业管理)移交给地方的资产整体移交国资集团管理。
  四、组织架构
  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以董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国有独资公司有关规定产生董事会,公司设董事长1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经理层试点推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合理提高市场化选聘比例;监事会由市政府依法派出;公司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管理体制
  (一)4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隶属市委、市政府管理。根据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对4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根据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依法对4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实施授权经营,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企业三级管理模式,管好产权,下放事权,不干预出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分类管理、章程管理、授权管理和清单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有关市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为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审计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金融监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担任。
  (二)建立职能部门及企业工作推进机制。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名负其责,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督导服务工作,研究政策措施,把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各组(改)建主体企业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工作责任主体,负责制订组(改)建工作方案,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以上意见,望遵照执行。
  附件:新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日

附件
  新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小平 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周建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玉民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吴山保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全中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荆汝大 市财政局局长
  张文慧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杜家武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邓京平 市审计局局长
  吴毅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田子超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刘 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锋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聂玉国市 房产管理局局长
  冯 晖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马长杰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邢宏伟 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尚鲁豫 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荆汝大同志担任(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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