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已经2015年11月26日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日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豫发〔2014〕25号)、《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发〔2016〕2号)精神,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意见》(新政文〔2016〕4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资本为纽带,实施资源、资产、资本、资金“四资”联动,打造设计合理、机制完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实体,为我市国有产业资本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效率提高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公司名称、公司性质、注册资本、功能定位
  (一)公司名称: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鹭投资集团)。(二)公司性质:国有独资公司。(三)注册资本:不低于五亿元人民币。以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净资产注入。
  (四)功能定位:以股权投资、资本运作为中心,实现股权投资与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做大做强我市国有产业资本平台。
  三、组建主体及组建原则
  (一)组建主体: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白鹭投资集团依托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
  (二)组建原则
  1.市场化运作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资本为纽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2.风险可控原则
  坚持总量适度,风险可控,实现资产与负债、投入与产出、现金流收支平衡,建立负债结构、信用担保风险责任防控机制。
  3.稳健原则
  在稳定发展化纤主导产业的基础上,延伸加工链、产业链、价值链,合理规划国有产业资本投向,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四、工作措施
  (一)做好战略规划
  按照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三高五板块”的发展思路,谋划近期与远期产业发展规划,提升我市国有产业资本在优化国有经济布局中的影响力、带动力。近期目标以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有产业为依托,打造完整的产业链和价值链,提升市场占有率和行业竞争力;远期目标要紧盯新兴产业发展趋势,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投资,引领我市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发展。
  (二)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提升资产的证券化水平
  发挥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上市公司的资源优势,积极外引内联,招商引资,在做大做强白鹭化纤纺织产业和白鹭医药产业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我市的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
  (三)积极开展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率
  授权开展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平台建设,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在我市大型装备、生物与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化纤纺织等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增强国有资本的活力、影响力、竞争力。
  (四)以产权为纽带,开展国有资源、资产、资本整合,在盘活存量的基础上实现资本扩张。在国有产业资本投资领域积极开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
  五、组织架构
  白鹭投资集团按照国有独资公司有关规定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建立投融资决策委员会(外部专家委员要占适当比重)与公司薪酬管理委员会;设立投资事业部、财务管理事业部、资本运营管理部、发展战略部、人力资源管理部等主要业务部门;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逐步提高经理层的市场化选聘比例;监事会由市政府依法派出;公司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管理体制
  白鹭投资集团隶属市委、市政府管理。根据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对白鹭投资集团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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