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引黄调蓄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引黄调蓄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新乡市是一个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地区,人均水资源量303立方米,低于河南省的平均水平,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7。作为中原经济区的重要城市,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根据我市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战略定位以及对黄河水迫切需求的客观实际,充分提高我市对黄河水资源的利用水平,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建设引黄调蓄工程对于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十分必要。《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明确提出:“在深入论证的基础上,适度开展引黄调蓄工程建设,提高黄河水资源利用水平”。根据《河南省引黄调蓄工程建设总体安排意见(2014—2020年)》(豫发改农经〔2014〕1144号)(以下简称《总体安排意见》),我市列入规划建设的引黄调蓄工程40项,初步建成的平原示范区凤湖、新乡县大兴、原阳县格林湾等已经发挥工程效益,经过审批的原阳城南、卫辉城湖等正在建设之中,规划建设的凤泉湖等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但规划内的其他引黄调蓄工程建设进度极不平衡。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引黄调蓄工程建设,提升新乡市全域性水系规划建设水平,加快建设生态宜居新乡,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引黄调蓄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一、提高工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黄河水资源作为我市工农业用水和生态用水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水资源支撑。我市位处黄河中下游的上首,黄河小浪底水库建成运用后,连续实施调水调沙生产运行,致使我市黄河河段主河槽下切、南移,下切1.5~3米,最大南移10公里,我市多处引黄灌区引水困难,我市原有的引黄优势不复存在。
  黄河引水量的逐年减少,给我市充分有效利用黄河水资源带来了负面影响。一是引黄灌溉面积和引黄补源面积成衰减趋势,制约我市水稻等品牌农业的发展;二是地下水超采造成地下水位逐年下降,形成新的地下水漏斗区且面积逐渐扩大;三是原有的湿地消失,水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影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干旱缺水的问题会越来越突出,而且愈来愈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主要障碍。当前,我市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推进,建设中原经济区强市的关键时期,最大限度地开发和利用黄河水资源在保证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作用极其重要,也尤为迫切。必须通过科学合理的工程措施,将丰水期黄河及其支流余水蓄存,枯水期供工农业生产及生态用水,通过建设一批引黄调蓄工程,与南水北调工程相互补充,有效改善全市的用水格局,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完善我市引黄工程体系,改变我市引黄地区水资源短缺,引黄用水与工农业生产不相匹配的矛盾,实现全市黄河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以合理的水资源利用体系支撑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引黄调蓄工程建设的重视和领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开发、利用和保护引黄用水的紧迫感、责任感,认真调研、科学谋划,用战略眼光来研究和部署引黄调蓄工程建设工作,全力推进。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思路,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主线,以提高黄河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化”协调发展,“四化”同步推进,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战略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民生。完善城乡供水、水环境保护、水资源优化配置等工程设施建设,将原有“即引即用”的黄河水资源利用模式改变为“相机引水,适时用水”模式,提高黄河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经济社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引黄调蓄工程的规划建设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功能效益突出的原则。引黄调蓄工程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以及粮食核心区建设规划紧密结合,做到规模适度、调蓄能力强,优先安排对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保障和促进作用的工程,满足农业、工业和城市生态用水等综合功能,充分发挥调蓄工程效益。
  二是少占地少移民的原则。建设引黄调蓄工程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结合,并充分考虑利用现有低洼地及坑塘、废弃古河道,减少工程占地及移民投资。
  三是规划依据充分原则。项目选定应以规划依据为前提,引黄调蓄工程应纳入《总体安排意见》,未纳入《总体安排意见》的引黄调蓄工程,应纳入新乡市“十三五”发展规划。
  四是与灌区输水能力相匹配的原则。调蓄工程应建在我市已经建成的人民胜利渠、武嘉、韩董庄、祥符朱、大功等引黄灌区范围内,综合考虑用水需求与灌区体系的匹配,合理规划库容。
  五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以规划为依据,优化建设环境,创新建设管理机制,建立合理利益补偿机制,实现政府投资引导,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良性工程建设与管理模式。
  三、建设目标
  到2020年,通过引黄调蓄工程的建设运行,不断改善全市工农业用水和生态用水条件,提高城乡供水保障水平和黄河水资源利用效率。
  (一)总体目标:按照《总体安排意见》和新乡市“十三五”发展规划,到2020年,全市建成20处引黄调蓄工程,总库容达到6500万立方米以上。调蓄工程与现有水系相衔接,形成可调节洪水、供水和生态用水的复合型工程,进一步提高农业灌溉、城市生态和工业用水保障能力,有效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
  (二)近期目标:2016年开工建设凤泉湖、获嘉县史庄、延津县榆东等引黄调蓄工程,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延津县城区、原阳县城南、卫辉市城湖、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李胡寨补源湖引黄调蓄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有关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引黄调蓄工程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保障人员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市政府成立“新乡市引黄调蓄工程建设指挥部”,统一协调引黄调蓄工程建设工作,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实施引黄调蓄工程建设。
  (二)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部门责任
  引黄调蓄工程的规划建设工作涉及到发改、财政、水利、规划、住建、国土、林业、环保、河务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运作,形成合力。发改部门要做好项目审批和计划下达等工作;财政部门要用足用好国家、省、市在该项工作方面的财政政策,研究和争取更多、更广领域的资金用于引黄调蓄工程建设,要加强资金监管,为工程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水利部门负责指导编制工程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争取政策性资金支持;规划部门在城区引黄调蓄工程规划上,要主动给予指导配合,争取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融合;国土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工程项目所在地地质灾害防治和临时、永久用地审批等工作;住建部门要加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引黄调蓄工程建设的指导、监督工作;林业部门对工程用地范围内的林木采伐等工作要本着特事特办原则尽快审批;环保部门做好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河务部门要做好已完工工程的引调水工作,确保工程尽早发挥效益。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尽快提升我市引黄调蓄工程建设的规模、档次、速度和水平。
  (三)完善前期工作、加强质量管理
  有关县(市)、区要保证前期工作经费投入,通过招标择优选定勘察设计单位,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管理,建立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对项目各阶段设计成果的编制、审查、评估、审批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和质量。
  (四)拓展投资渠道、完善投资机制
  要拓展投融资渠道,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理顺工程供水水价形成机制,保障工程合理利益。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参与工程建设。市水利局与市农业银行签订的《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已将引黄调蓄工程列入农行贷款支持范围。河南省水利厅已将部分引黄调蓄工程列入《河南省水利厅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工程项目名录》,各县(市)、区要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努力拓展工程建设的投融资渠道。
  制定奖励措施,加快引黄调蓄工程建设步伐。市政府将对我市列入《总体安排意见》中的引黄调蓄工程建设实行以奖代补,按照工程建设规模每立方米补助1元,补助期限为三年,基准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各县(市)、区要对引黄调蓄工程建设进行政府财政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五)注重生态保护,妥善安置群众。引黄调蓄工程建设要按规定评估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维护项目区群众的合法权益,采取前期补偿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改善安置好群众生活,解决群众生计,增加群众收入,使群众生活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
  (六)健全建管体制,强化监督检查。坚持体制和机制创新,不断深化引黄调蓄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各项建设管理规定,加快推进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严格资金管理,加强工程稽查、审计和社会监督,强化资金使用和收益监管。
  (七)搞好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要通过新闻媒体,运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我市引黄调蓄工程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效果,激发全社会多方力量关注、参与、支持引黄调蓄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提升我市引黄调蓄工程及水系景观的建设水平。
  以上意见,望遵照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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