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15〕76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田发银同志为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崔红(女)同志为新乡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副局长;
李宁(女)同志为新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凯同志为新乡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李福仁同志为新乡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
王健同志为新乡南太行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正县级)。
免去:田发银同志的新乡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崔红(女)同志的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凯同志的新乡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王健同志的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韩随意、张建东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张向前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新乡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国凯、贾德海同志的新乡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孟宪光同志的新乡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范敬民同志的新乡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蔡胜林同志的新乡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职务;
高健同志的新乡市地方史志局副局长职务;
徐琳(女)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政府驻深圳联络处主任职务。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