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2015年7月20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第5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乡幼儿师范学校并入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豫政文〔2016〕21号)要求,新乡幼儿师范学校实质性并入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为推动并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紧密围绕国家、省、市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战略目标,努力满足人民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要。
(二)充分发挥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职技学院)和新乡幼儿师范学校(以下简称新乡幼师)各自优势,科学规划,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职技学院建设高水平综合应用类大学。
二、管理模式
新乡幼师实质性并入职技学院,由职技学院行使对其全面工作的领导和负责过渡期间工作。
三、编制和人员管理
由新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新乡幼师编制和现有在职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进行核查,根据实际提出调整意见。该项工作在2016年5月15日前完成。
四、资产处置
(一)由新乡市审计局负责,对新乡幼师资产进行全面审计,出据审计报告,明晰资产和债权、债务,并附资产权属的相关材料。该项工作在2016年6月1日前完成。
(二)由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负责调研,依据《新乡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新乡市人民政府第35号令)及《新乡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新财办资〔2008〕1号)文件相关要求提出资产处理意见。该项工作在2016年6月1日前完成。
五、专业规划和学科建设
职技学院要专题研究合并后的专业规划和学科建设,积极对接2016年的招录计划审批等工作。
六、干部管理
职技学院党委在同市教育局协商的基础上,要认真负责地研究合并的干部安置安排问题,提出建议,主动与市委组织部汇报协商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审批。该项工作在2016年6月1日前完成。
七、新校区建设
新乡幼师正在卫辉市建设的新校区,原则上已招标建设的要加快进度。未来建设问题由职技学院统筹安排、专题研究、提出意见,确保不影响招生,更有利于教学和管理,更有利于长远发展。
卫辉市政府承担起新乡幼师新校区一期工程的建设责任,成立由卫辉市委书记、市长梁常运为组长的新校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人,组成专门的班子,组织实施新校区在建工程的建设工作。新乡市财政局要做好幼师新校区一期工程建设资金的落实工作。
卫辉市政府支持新乡幼师新校区建设的5000万元资金要分两批到位,2016年7月底前支付3000万元,2017年5月底前支付2000万元。新校区建成后,老校区处置按原形成的协议执行,交给卫辉市政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
1.成立新乡幼师并入职技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田发银市政府副秘书长副组长:张林市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李修国市教育局局长
李红军新乡幼师校长成员:市委组织部、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卫辉市政府、新乡幼师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职技学院副院长杨剑虹任办公室主任,市教育局副局长张林、职技学院办公室主任张效利、新乡幼师副校长梁丽霞任副主任。
2.成立新乡幼师新校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常运卫辉市委书记、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建平职技学院副院长
李中耀卫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侯振云卫辉市政协副主席
张水香新乡幼师副校长
成员:卫辉市各职能部门、职技学院、新乡幼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卫辉市政府副市长李中耀任办公室主任,职技学院基建处长陈新峰、新乡幼师副校长张水香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抽调专人解决处理相关问题,原则上在2016年上半年完成所有任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确保新乡幼师在并入职技学院的过程中平稳过渡,切实维护好广大教职员工的合法利益,解决好幼师教师的职称评定、师资队伍稳定、专业结构调整等相关问题。市政府督查室要依据部门分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进度顺利实施。
(二)严肃工作纪律
职技学院、新乡幼师和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一切工作都要从有利于职技学院发展、有利于幼师的划转并入、有利于保持稳定出发,加快工作进度,加快融入融合,确保整合工作顺利进行。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新乡幼师冻结一切干部、人事变动和资产变更。如果新乡幼师根据教学需要确需招聘教师,需上报市编办批准后方可执行。严禁转移、隐匿、瓜分资产等现象,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三)确保大局稳定
整体划转并入过程中,职技学院与新乡幼师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认真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实施顺利、大局稳定。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