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工业(非电)企业煤炭使用总量削减方案(2016-2018)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工业(非电)企业煤炭使用总量削减方案(2016-2018)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工业(非电)企业煤炭使用总量削减方案(2016-2018)》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

新乡市工业(非电)企业煤炭使用总量削减方案
  (2016-2018年)

  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推进工业(非电)企业煤炭用量削减工作,减少煤炭使用过程的污染物排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削减煤炭消耗量、减少污染物排放为目标,以工业炉窑、煤化工、工业锅炉等工业用煤为重点,以煤炭消耗量大的企业为削减主体,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加快企业提升技术装备水平、优化产品结构、加强产业融合,综合提升区域煤炭利用水平,实现控煤、减煤,防治大气环境污染。加大部门协调联动,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实行区域工业用煤总量控制。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改造
  在工业炉窑、煤化工、工业锅炉等重点用煤领域加强对能耗高、污染重的工艺装备技术改造,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经济合理、节能减排潜力大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支持窑炉、锅炉先进技术装备产业化,加快落后窑炉、锅炉淘汰步伐,从源头减少煤炭消耗及污染物的产生。
  (二)推动煤化工结构优化升级
  在煤化工行业按照能化共轨理念,推进煤炭由单一原料向原料和燃料并重转变,鼓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加大煤炭资源加工转化深度,提高产品精细化率,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新材料等新型煤化工,优化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促进产业多元化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
  (三)促进区域产业衔接融合
  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衔接融合,推进区域集中供热一体化模式,替代分散中小燃煤工业锅炉。加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构建区域内能源梯级利用、优势互补、产业共生耦合的发展模式,综合提升区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整体水平。
  (四)严格执行国家产业发展相关政策
  大力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严控高耗能产业发展,推行产能等量、减量置换。在大气环保压力较大的时间段,落实上级错峰生产政策,安排相关行业实行错峰生产,缓解冬季环保压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相关管委会要加强工业企业煤炭削减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企业用煤的指导和监督,通过加强管理、改善工艺、技术改造、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等手段,积极推动煤炭削减任务的完成。
  (二)积极提高技术能力建设
  开展技术示范,引导企业加快应用相关技术。适时组织培训和宣贯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认识,确保实施方案顺利推进。积极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树立一批优于标准的典型企业,引领企业不断提升技术水平。
  (三)建立多元支持方式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创新支持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专业化节能环保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综合环境服务、金融租赁等模式,为企业提供技术和融资服务。
  (四)严格控制项目审批
  以各县(市、区)、相关管委会为单位进行工业(非电)企业用煤总量控制,各区域工业(非电)企业用煤总量不得突破控制目标,各级各部门不得在总量目标之外审批新增工业用煤项目,不得办理项目相关手续。重点用煤工业企业不得突破控制目标增加煤炭用量,新建项目实行用煤等量、减量置换;未列入重点用煤控制的企业不得新建用煤项目。各县(市、区)、相关管委会工业用煤总量削减列入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附件:1.各县(市、区)、管委会工业(非电)企业用煤总量控制表
  2.重点工业(非电)企业用煤控制计划表新政办(2016)93号 附件1、2.xls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