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决算公开说明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概况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职能部门。截止2015年底全体职工人数195人,其中:在职职工87人,离退休职工108人;内设23个职能科室,下属3个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全市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协调所属企业对外合作及招商引资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等。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决算数据说明   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财政部门预算要求,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执行,执行中未进行预算调整。  二、收入来源说明  我单位资金全部来源于市本级财政。  三、项目支出说明  1、招商引资资金为专项资金,2015年支出为18.66万元。  2、培训支出为对企业高管进行培训的资金,2015年支出为77.95。  3、企业破产关闭补助资金为专项资金,2015年支出为0.98万元。  4、死亡抚恤资金为当年去世职工按照国家标准一次性死亡抚恤资金,2015年支出为47.78万元(2015年去世职工为4人)。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劳务支出专项资金,2015年支出为25.83万元。  6、能源节约利用资金为专项资金,2015年支出为9578.68万元。  7、其他城乡社区支出为专项资金,2015年支出为0.24万元。  8、其他铁路运输支出为专项资金,2015年支出为1.76万元。  9、行政运行资金为机关正常运行基本资金,2015年支出为1315.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5.48万元、公用经费110.35万元。  10、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资金为专项资金,2015年支出为14.3万元。  11、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资金为专项资金,2015年支出为461.64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本单位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为21.87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人数2人次支出金额为3.13万元和公务接待费用为6.66万元。  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对应的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人数2人次,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公务接待经费总额6.6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968人次,经费支出4.80万元;外事接待8批次、120人次,经费支出1.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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