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政〔2006〕16号文件精神和《新乡市市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新科〔2016〕17号)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14、2015年度立项的创新资金项目进行验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2016年11月24日—25日;
2.新乡市九州宾馆2号楼2楼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1.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分管项目负责人员;
2. 相关领域专家和财务专家(工业领域专家5人、财务专家2人);
3. 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各1人;
三、有关要求
1.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通知辖区内企业;
2. 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要求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3. 项目验收期间,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联系电话:5802679
新乡市科技局
2016年11月22日
关于验收新乡市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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