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修订的〈河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教督〔2007〕27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5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新政办〔2016〕22号)的要求,市政府成立了2015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组,对全市各县(市)、区政府2015年的教育工作进行综合性督导评估。评估的初步结果向各县(市)、区政府进行反馈,并就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了书面整改通知。在整改期内,多数县(市)、区能够迅速行动,积极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将2015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政府在教育工作中继续发扬成绩,整改存在问题,不断加大教育投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3日

2015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


  2016年3月29日至4月8日,新乡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组对各县(市)、区政府2015年教育工作进行了综合性督导评估。评估组主要采取听、谈、看、问、查等方式方法,听取了各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的情况汇报,召开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当地教育、财政、规划、国土、人力资源、卫生等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汇报,查看政府教育工作档案和财政局、教育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及学校的账册,抽查城区和乡镇中小学112所,幼儿园25所,建设项目46个。现将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认真履行教育职责,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
  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实施了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制定了科学、合理的任期内规划和年度目标。红旗区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区四大班子领导多次听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专题汇报,区域内教育事业呈现出均衡发展、统筹发展、内涵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延津县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度目标和发展规划,认真落实责任制,确保了区域内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快速发展。辉县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四大班子领导定期召开联席会,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在经费投入、校舍改造、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教育职责,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教育发展。各县(市)、区政府明确各职能部门应该履行的教育职责,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各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意识明显增强。延津县、高新区、平原示范区国土规划部门对教育用地优先报批。牧野区、卫滨区、辉县市财政部门积极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拨付教育资金。封丘县、凤泉区、卫辉市多职能部门联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长效综合整治,积极为教育发展创造一个安静优美的环境。社会各界形成了崇尚文明、重视教育的良好风尚,教育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
  (三)认真落实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做到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2015年,各县(市)、区政府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一是2015年各县(市)、区基本做到了财政对教育拨款的“三个增长”。二是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及拨付教育使用的资金数额均有较大幅度增加。三是各县(市)、区教师工资都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进行拨付,没有拖欠教师工资现象。四是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按10%比例计提教育基金并拨付教育使用。五是县级配套资金基本到位,另外县级财政积极筹措教育经费,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
  (四)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各县(市)、区政府重视改善办学条件,以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为契机,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投入大量资金对中小学校的校舍进行了维修改造,购置了图书、仪器和器材,完善了设施设备和场地。2015年,卫滨区投入150万元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红旗区争取资金410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牧野区争取400万元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辖区内公办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辉县市争取“全面改薄”资金7435万元用于校舍建设和添置设施设备,占地35亩的佳怡小学已经开工。获嘉县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拿出资金6000万元,用于城区学校建设改造。新乡县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校安工程和农村薄弱学校改造项目进度,较快地改善了办学条件。
  (五)加强区域内学校布局调整,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加强学校布局调整、危房改造和标准化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新区新建道清路小学已完工,平原示范区新建平原外国语学校已投入使用。二是有序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延津县投资1067万元,建成的文岩学校已投入使用。采取PPP模式,投资1.6亿元,启动建设延津县清华园学校。投资2000余万元,启动建设路小学改扩建项目,有效缓解了城区教育资源短缺的现象。三是强化师资力量配备的均衡,注重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红旗区、卫滨区、卫辉市、获嘉县从县城学校抽调骨干教师到乡镇学校进行支教工作,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有力地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是以教育均衡促教育公平。卫滨区、牧野区、红旗区积极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政府加大投入力度,教育行政及相关部门全力以赴推动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达标,并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认定。
  (六)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培训,教师队伍的学历水平、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一是加大校本研修的力度。各学校重视教师教研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校本研训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课堂教学形式灵活多样,教学效果明显提高。二是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的力度,使广大教师更新了教育理念,掌握了新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三是积极补充合格教师,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2015年,各县(市)、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不含特岗教师)共918名,其中:红旗区面向社会招聘教师65名,牧野区招聘教师55名,卫滨区招聘教师25名,凤泉区招聘教师35名,平原示范区招聘教师96名,获嘉县招聘教师86名,辉县市招聘教师101名,卫辉市招聘教师21名,延津县招聘教师100名,原阳县招聘教师190名,封丘县招聘教师144名,新招聘教师全部充实到教学一线,形成了教师补充长效机制。
  (七)学前教育有了较大发展。2015年,各县(市)、区政府认真落实新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合理进行幼儿园布局规划。一是投入资金新建公办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延津县大力推进乡(镇)公办幼儿园和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00名,2015年荣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先进单位”,位居全省前列。二是不断规范幼儿园的管理,强化幼儿教师培训,推进科学保教,开展幼儿园饮食等安全检查,幼儿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八)全面加强学校管理,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一是各县(市)、区重视学校管理工作,从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到校园环境、内部设施、档案资料等,基本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同时向科学化、人文化、特色化的方向迈进。二是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规范办学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国家的课程计划,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三是注重学校周边环境和文化市场的治理工作,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了健康的社会环境。四是重视学校安全工作,职能部门多次深入学校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师生的人身安全。五是打造教育特色,优化育人环境。各县(市)、区以教育科研为先导,积极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学改革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一批管理规范、质量较高的特色化学校。
  二、存在问题
  (一)教育经费投入存在问题。2015年督导中核查教育经费存在问题资金2.71亿元,其中:欠拨资金2557.2万元,滞留资金18756.3万元,欠配套资金244.6万元,欠征收(计提)资金5127.9万元,抵顶资金423.6万元。一是获嘉县、封丘县教育资金投入增幅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二是辉县市、卫辉市、原阳县、封丘县没有足额拨付高中公用经费。三是部分地方县级配套资金没有及时配套到位,存在用教育附加抵顶非改善办学条件的项目配套资金现象。其中:新乡县用教育附加抵顶民办教师补贴56万元,延津县用教育附加抵顶民办教师补贴77.95万元,卫辉市用土地出让收益抵顶“一补”配套资金172.7万元,抵顶教师培训费117万元,合计289.7万元。四是部分县(市)、区没有按照规定将教师培训费列入预算,全市各县(市)、区共欠拨教师培训费1491.51万元,其中:辉县市预算内欠拨教师培训费487万元,封丘县预算内欠拨教师培训费258.6万元。五是城市、地方教育附加结余共13126.6万元,使用率较低。其中:高新区近年来滞留城市教育费附加7268.6万元未拨付教育使用。六是部分县(市)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还有部分县(市)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共3107.3万元未及时拔付教育部门使用。
  (二)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部分农村学校规模较小,办学条件简陋。一是实验室数量不足,理化生仪器、体音美器材数量较少,质量不高,图书数量短缺。二是学校基础设施较差,运动场地面积不足。三是城区部分中小学普遍存在大班额现象。
  (三)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新建公办幼儿园没有单独机构数。新乡市学前教育一期、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截止至2015年底,各县(市)、区共新(改)建237所公办幼儿园,目前编办没有给教育系统增加机构数,导致这些公办幼儿园无法正常运转。二是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严重缺乏。以市育才幼儿园为例,目前市育才幼儿园人员编制仍是1987年核定的77人。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中规定,要按照1:5—1:7的师生比为幼儿园配备教职工。2015年底,市育才幼儿园在园幼儿1430人,即便按照1:7的比例测算,该园也至少需要教职工204人。为满足保教要求,幼儿园聘用了部分临时保教人员,存在聘用人员流动性大,思想不稳定等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幼儿园保教质量。新建公办幼儿园教师没有编制,目前一部分办成公建民营,一部分承包经营,没有有效增加公办优质资源。三是多数县(市)、区民办幼儿园较多,公办幼儿园所占比例偏低,部分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较差,教师素质偏低,农村幼儿园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部分县(市)新建幼儿园项目进展缓慢,没有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四)教师队伍建设还需加强。部分县(市)、区教师缺编、空编现象严重,空编得不到及时补充,教师数量不足,教师队伍年龄和学科结构不合理,特别是农村体音美、英语学科师资力量比较薄弱。根据《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即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现按照新标准测算各县(市)、区共缺编教师7158人,目前按照老标准计算仍缺编1935人。
  三、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加大教育投入,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一是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合理、及时使用中央专户上的教育经费。二是要严格按照教育费附加的管理规定,做到税务部门足额征收、财政部门及时拨付、教育部门合理使用教育费附加。三是按照规定将高中公用经费、教师培训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教育部门使用。四是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返还抵顶的教育经费。五是足额征收地方教育附加,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用于教育。六是建议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金净收益计提等资金在年初纳入财政预算,明确到学校的新建、维修、装备购置等项目,增加预算的科学性、精确性,减少使用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和随意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七是建议公用经费、免教科书等结余资金应统筹安排,向边远、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倾斜。学校申请经费应由教育局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资金分配方案,会同财政部门执行拨付。
  (二)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和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积极完善教育教学设施,不断补充和更新图书仪器,加强学校运动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同时要按标准配备教师,加大教师交流力度,逐步缩小城乡和校际之间的差距,促进城乡教育的协调均衡发展,如期完成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任务。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要促进城乡中小学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增加教师编制。当前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女教师占比较高,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一些育龄女教师占比较高的学校,课程安排出现了困难。鉴于这种情况,可借鉴山东省提出的育龄女教师较多的中小学,可按不超过教职工总量的5%增加教师编制。二要积极采取措施,以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为引领,切实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培养专家型、课改型教师团队,加强教科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进一步发展学前教育。各县(市)、区政府一要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认真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编制新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设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和建设力度,足额配套学前教育改扩建幼儿园以奖代补资金,改善办园条件,配备玩教具,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二要协调解决公办幼儿园机构数和增加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为使建成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建议市编办和各县(市)、区编办协调解决公办幼儿园单独机构数问题,并按照公办幼儿园实际需求,重新核定幼儿园教师编制,并及时增加,逐步解决幼儿教师缺编问题。三要加强培训,加大幼儿园的管理力度,规范办园秩序,防止“小学化”倾向,提升科学保教水平,提高办园质量,营造良好的办园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四、2015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等级
  优秀等级县(市)、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延津县、获嘉县;
  良好等级县(市)、区:卫滨区、辉县市、原阳县、卫辉市、新乡县;
  合格等级县(市)、区:高新区、平原示范区、经开区、封丘县。
  五、2015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经过对县级政府2015年教育工作的综合督导评估,获得2015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如下:
  红旗区人民政府牧野区人民政府凤泉区人民政府
  延津县人民政府获嘉县人民政府
  希望获得先进单位的县(市)、区政府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努力工作,再创佳绩,在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进程中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教育投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实现新乡教育在全省教育格局中“创一流,争第一,努力建设教育强市”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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