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16〕138、143、144、145、146、149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田小勇同志为河南(新乡)电池研究院副院长;
胡长义同志为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耿凌松同志为新乡市商务局副局长;
马永军同志为新乡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调研员;
臧惠春同志为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侯进怀同志的河南(新乡)电池研究院副院长职务;白建平、徐凡、潘闽生同志的新乡市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职务。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