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2017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2日
新乡市2017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意见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现林业战略转型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河南省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豫政〔2013〕42号)的收官之年,必须保持全市林业生态建设良好的发展态势,推动林业现代化建设上新水平。
一、2017年林业生态建设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维护区域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四个新乡”、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2.森林资源培育目标。完成造林25.6万亩,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13.1万亩。其中:山区及平原沙荒营造林工程11.22万亩,“百千万”农田防护林工程0.18万亩,生态廊道网络工程0.365万亩,城镇社区绿化美化工程0.115万亩,特色经济林0.97万亩,林产工业原料林12.75万亩,完成花卉苗木0.2708万亩。3.森林资源保护目标。全年不发生重大毁林、乱占林地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或发生后能及时查处。森林、林木采伐量不突破年森林采伐限额,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在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率在90%以上。不发生重大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和公路“三乱”案件,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8‰,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完成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管护任务。
二、完善提升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水平,做足绿化资源增量
依托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加强城乡绿化美化,确保2017年8月上旬完成38.7万亩年度绿化任务。对照河南省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检查验收办法,认真搞好县级自查和市级复查,确保通过省级核查稽查。
4.抓好城乡大环境绿化。贯彻落实《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农业农村七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办〔2016〕44号),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生态旅游、生态廊道、河渠绿化、综合绿化工程任务,高标准完成绿化示范路、绿化示范村、农田林网示范方建设任务,提升廊道河渠、村庄、城乡结合部、单位绿化水平,做到“见缝插绿、能绿则绿、应绿尽绿”。结合南太行旅游资源整合,以辉县市、卫辉市、凤泉区境内的主要旅游景点及沿线为重点,推动旅游与生态融合发展。拓宽、补绿、连通生态景观林带,做好新建、改扩建高速国道公路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对京珠高速、济东高速、大广高速、107国道、黄河大堤、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市域水系连通、省道等重要部位的绿化,要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建立永久性绿化带,以确保绿化成效。搞好城市周边绿化,利用城市周边不适宜耕作的土地开展造林绿化。搞好乡村绿化,利用道路和水系两侧、村头巷尾、房前屋后开展造林绿化。注重使用乡土树种,注重绿化彩化,科学合理搭配,严禁“一夜成林”和盲目跟风改换绿化树种。大力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县”“河南省绿化模范单位”“河南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森林县城”“森林小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创建活动,改善城乡宜居环境。
5.实施好山区绿化工程。卫辉市、辉县市、凤泉区要依托国家、省级山区造林绿化工程,继续推进荒山荒地绿化,加快工矿废弃地、破损山体生态治理和植被恢复。采用挖鱼鳞坑、拌保水剂、地表覆盖等多种技术,提高造林成效。积极探索困难地造林、矿山生态修复、灌木林地改造新模式,针对不同地类、不同立地条件,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飞则飞,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实现山区绿化全覆盖。制定山区绿化改造提升计划,逐步建成生态针阔混交林、生态景观林、生态经济林、生态经济园区、生态休闲园区,提高林分林地质量和效能。
6.加强农田防护林带建设。依托现有路渠,建设农田防护林带,利用三年时间,构建完善的平原防护林体系。结合农田水利、土地治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粮田项目,统筹安排,实行林、田、水、路统一规划,风、沙、旱、涝、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留足林网植树空间,以高大乔木、优良乡土树种为主,避免以景观绿化树种代替生态防护乡土树种,实现农田林网标准化,真正发挥林网的生态防护功能。
7.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建立义务植树基地,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围绕山区生态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单位内部绿化,通过捐资捐建、认管认养、爱绿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等方式,丰富义务植树载体,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充分发挥驻地部队、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团体独特优势和作用,推进村企结合、单位联合、军民共建等植树模式。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技术服务和督促考核等工作,切实落实部门造林绿化责任制,确保义务植树活动落到实处,确保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
8.持续推进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以补植补造、林木管护、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控及园区晋位升级为重点,做好森林公园内林木抚育、浇水、花木培育管理工作。完成补植补造18万株,其中辉县市5万株、卫辉市5万株、凤泉区8万株。不断提高凤凰山森林公园的管理水平和绿化水平,努力打造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生态安全的休闲康健基地。
9.提升南水北调中线干渠绿化水平。南水北调中线干渠绿化工程是全省“四区三带”生态网络建设的重要内容,辉县市、卫辉市和凤泉区要按照新乡市南水北调中线干渠绿化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在前期绿化的基础上,对空档地段进行补植补造,对不达标地段进行改造,着力提升绿化标准。完成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游园建设,建立南水北调中线干渠绿化管理办法,作为永久性绿化带,建好管好用好。
10.继续抓好退耕还林工程。做好未到期12.76万亩退耕还林工程的补植补造、抚育和管护工作,确保保存率达到80%以上;做好县级自查工作和国家、省级、市级的抽查复查工作;做好2017年度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的兑付工作。
11.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切实提高绿化资源产出效益,增强生态服务功能。坚持可持续经营理念,推进绿化资源分类经营管理,严格保护公益林,集约经营商品林。国有林区重点培育长周期、多目标、多功能的复层异龄混交林。国有林场以提供森林生态服务为主线,重点培育珍贵树种、大径级优质木材和优美森林景观。集体林以推进规模经营为抓手,开展人工商品林精细化经营管理。针对山区飞播林、人工林的分布情况和特点,加大抚育经营力度,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林分及立地的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推进中幼龄林抚育,推进城乡绿化资源抚育,提升景观和生态功能。严格按照省市森林抚育标准作业,抚育修枝要在树木落叶后和萌芽前的冬春休眠期进行,割灌除草要在生长旺盛的春夏季节进行,总体要求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森林抚育任务。
三、着力加强资源保护,坚守造林绿化成果
12.加强林地资源保护。强化全市林地“一张图”建设,划定县级森林和林地保护红线。分类分级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土地。加强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将审核条件和范围向依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地“一张图”为主转变,把林地保护等级作为审核审批的重要内容。开展系列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林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高度重视林地年度变更、林地档案更新工作,认真核对和验证变更信息,对原数据库进行录入更新。强化“一张图”的应用,逐步推行建设项目占用林地、采伐、造林、抚育等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平台。
13.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区、湿地和森林公园的保护建设力度,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公益林管护,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加快河南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乡管理处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全面落实保护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政〔2016〕19号),实施好采伐限额,实行总量与强度“双控”的林木采伐制度,建立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双增长”监测体系。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
14.加强森林公安能力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查办大案要案,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林区安全稳定;积极推进森林公安基础信息化建设、警务实战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正规化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为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15.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监测,严防传入,一旦传入,确保及时发现、迅速除治,避免扩散。加强美国白蛾疫区的防治,平均寄主叶片保存率不低于85%;成灾面积不超过发生面积的1%;力争不发生染疫造林绿化苗木跨辖区调运事件,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8‰。及早预测预报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趋势,制定完善防治预案,多防并举,重点抓好高速公路两侧的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全市完成飞机防治面积35万亩次。
16.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发〔2015〕45号)和《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豫办〔2016〕32号),全面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责任制,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及森林火灾致人群死群伤事故。积极做到“四个转变”,从被动扑救向主动预防转变,从社会化扑救向专业化扑救转变,从传统监控向信息化监控转变,从定性追责向定性定量追责相结合转变,抓火源管理、抓防火准备、抓节点部位、抓责任落实,建立完善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切实保护生态安全。
四、依法依规推进林业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17.深化林业改革。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辉县市、原阳县、延津县要按照省批复的改革方案,有计划有步骤认真实施,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中办发〔2016〕6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83号)精神,按照“改革、稳定、规范、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工作的开展。规范林权流转行为,引导开展林地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动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形式共同发展。继续开展省级林业合作示范社创建活动,加强25个省级示范社的动态管理,年度建成规范化合作社10家,新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及家庭林场36家。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加快培育林下种养、南太行森林景观利用、山区中药材种植加工、金银花及树莓种植加工等林下经济产业集群,实现林下经济年产值12.5亿元。
五、大力发展绿色惠民产业,促进林农增收致富
18.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加强产业基地建设,发展能快速提高木材蓄积量、经济效益较好的杨树、泡桐等速生丰产林,谋划国家储备林建设,加快发展核桃、花椒、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林,加快发展鲜桃、梨、山楂、柿子、树莓、金银花、葡萄、樱桃等特色经济林。认真落实《河南省花卉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豫政〔2010〕26号),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聚集发展的原则,调整优化苗木花卉产业结构,引进开发新型苗木花卉品种,推进苗木花卉交易市场建设,打造获嘉苗木花卉产业集群。充分利用森林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结合南太行开发,大力推进森林体验和森林康养,发展集旅游、医疗、康养、休闲、健身等一体的森林服务业。扶持龙头企业发展,打造知名品牌,发展一批绿色和地理标志林产品。力争2017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90亿元。
19.积极服务脱贫攻坚工作。认真实施《河南省林业扶贫规划》(豫林计〔2016〕185号),配合精准扶贫工作,加大林业帮扶力度。加大重点生态工程在贫困地区的实施力度,加快贫困地区生态治理,支持农民群众直接参与工程建设、造林绿化,通过提供劳务增加收入,实现增绿促脱贫。落实好集体公益林、退耕还林、湿地生态保护等补助补偿政策,让农民从生态和绿化保护中直接受益;聘请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员管护集体林,委托当地贫困农民承担巡山管护工作,或为其提供生态旅游等多种经营服务岗位,实现护绿促脱贫。因地制宜地引导和组织群众利用宜林地或“四旁”地,积极培育核桃、花椒、油用牡丹、特色林果,鼓励发展森林人家、森林康养、林下经济,实现用绿促脱贫。
20.强化林业技术服务。新建一个市级林业科技示范园,充分发挥辐射引领作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做好林业标准化工作,开展林业送科技下乡和科技特派员活动,完成1个县林站3个乡林站建设任务。加强基层林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和乡土专家培养工作,逐步形成相对完善的基层林业服务体系。
六、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林业生态建设成效
21.抓好工作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党政领导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落实责任主体。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实施监察督查,建立林业检查验收考核办法,严格造林绿化责任追究制,依法依规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创新投入机制、扶持机制、经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整合和统筹安排相关资金。支持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开发完善适合林业和绿化特点的信贷产品、担保业务。落实中央、省财政林业补助和林业贴息贷款政策,对家庭林场等经营主体给予倾斜。积极培育造林大户、家庭林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林业职业经理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挥市场主体造林绿化作用。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把林业生态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建设青山绿水、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新乡。
附件:2017年新乡市营造林计划明细表新政办(2017)6号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