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保障国家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构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安全保障体系已经成为国家社会安全与经济安全的重要基础。近期,我市接连出现多起未经规划审批,私自建设通信基站的现象,严重扰乱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秩序,对公共信息安全造成了极大危害。为有效整治和规范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我市“互联网 ”战略顺利实施,根据《河南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5号),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规范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秩序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快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不断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减少重复投资,保护生态环境,对加快“两化融合”,全面实施“宽带新乡”战略具有重要意义。违规建设通信基站严重破坏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秩序,浪费了国家公共资源,影响了城市形象,危害了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二、严格执行专项规划。按照《关于印发〈新乡市通信基站布局专项规划(2016—2020)〉的通知》(新政办〔2016〕58号),各县(市、区)、各部门和相关企业必须充分认识落实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重要性,依法保障通信基础设施的规范建设和安全运行。各级发改、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谋划,总体布局,确保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合理、有序。新乡市区域内所有通信基站建设需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未经规划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建设通信基站。对未经规划部门依法、依规审批且影响城市规划和形象的通信基站,要依法予以拆除。
在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以及市政设施、公路、铁路等公共设施上建设宽带网络设施,公共设施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电信业务经营者无偿开放,并提供通行便利。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政府要尽快组织工信、规划、公安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专班,立即开展违规通信基站设施建设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拉网式排查。各县(市)、区政府于2017年2月底之前将排查到的违规建设情况统一上报市城乡规划局。
市规划部门要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结果,督促相关县(市)、区对未经规划审批私自建设的通信基站依法予以拆除处理。
市工信部门要协调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梳理排查现网通信基站,配合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秩序,加强共建共享,杜绝重复建设行为。
公安部门要协助规划执法部门打击私自建设通信基站行为,通过查办一批典型违规建设案件,遏制违规建设通信基站行为。
四、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依法及时办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准和审批等相关手续,优化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协调解决影响工程施工的相关问题,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同时,各单位要相互配合,统筹协调,建立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杜绝通信基站违规建设现象发生,保障我市公共信息安全。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