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乡市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乡市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统筹推进全市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确保国家、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乡市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登喜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刘尚进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周世杰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吴岳善 市政府秘书长
     李全中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唐俊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
     牛守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冯 晖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局局长、法制办主任
     张文慧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杜家武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吴毅强 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主任
     荆汝大 市财政局局长
     侯辉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胡建森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贾共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梁万魁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邢宏伟 市国税局局长
     焦爱萍 市地税局局长
     郭培山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罗铭市 银监局局长
     薛永宏 市商务局局长
     李双安 市司法局局长
     周东方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存亮 人行新乡支行行长
     郭爱民 新乡供电公司总经理
     孟凡辉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贯彻落实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化解过剩产能的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确保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张文慧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组织协调开展有关工作,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决策事项、会议议定事项和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单位分工负责制。市发改委负责统筹总体工作;市工信委牵头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所属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承担关闭及引导退出煤矿、钢铁、火电、水泥及“小散乱污”等企业的组织协调工作。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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