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新乡市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奖惩实施办法》(新办〔2017〕8号)文件规定,结合创文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本期工作奖惩通报如下:
一、奖励表扬
1.市公安局卫北分局:在“创文”攻坚战中,严密组织,全力投入,加大对违法张贴、喷绘小广告的打击力度,分别于4月21日、5月7日、5月15日开展了专项行动,成功抓获6名违法人员,特通报表扬。违规张贴、喷绘小广告作为市容环境乱象在当前“创文”氛围下仍很猖獗,市公安局要持续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优化全市“创文”环境。
2.牧野区花园办事处:近期狠抓违规占道经营,尤其是在对郊委路与中原路交叉路口流动摊贩、沿街门店整治过程中,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特通报表扬。治理违规占道经营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严重影响我市整体“创文”工作进度,市城管局、各城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要敢于动真碰硬,加大力度狠抓违规占道经营。
二、颁发红黄旗
因市公安局在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和违规棋牌摊点集中整治行动中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对市公安局通报表扬,颁发红旗;因市食药监局对全市各药店存在的商业促销广告过多过滥、“门前三包”不落实、“创文”氛围差等问题监管不到位,对市食药监局通报批评,颁发黄旗。
三、警示问责
因卫滨区胜利街与金穗大道国药大厦楼体违规广告拆除不及时被督办警示2次,责令分包领导卫滨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周龙喜作出书面检查,责成卫滨区对直接责任人南桥办事处副书记李旸进行责任追究。
新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