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先进制造业专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作制度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先进制造业专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乡市加快先进制造业专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新政文〔2016〕199号),加快推进全市先进制造业专业园区建设,特制定本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督导制度
  为有效推进园区发展,坚持逐级调研督导制度。相关县(市)、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每月不少于2-3次主动深入园区或企业调研,掌握即时工作进度;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信、发改、科技、财政、规划、国土、商务、金融等),每月不少于1-2次深入园区或企业调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市领导坚持每月带领市直相关部门,深入专业园区及企业进行调研座谈,实地检查专业园区建设进展情况,研究解决专业园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明确解决问题的责任单位、时限和要求。
  有关县(市)、区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调研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情况,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汇总并上报市领导。
  二、例会讲评制度
  坚持召开园区推进例会,认真讲评园区发展情况和工作推进情况。市领导每月召开2次工作例会,每月中旬和月底各召开1次。每月中旬由分管副市长组织召开,每月底由市长、分管副市长组织召开。主要听取各园区“一台两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经济运行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园区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明确下步工作要求和措施。有关县(市)、区根据情况要经常性的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对园区建设和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有关县(市)、区工作例会召开情况要及时报送。
  三、报表台账制度
  为及时掌握专业园区发展建设进程,各专业园区要按时填报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情况两项统计表,建立园区工作台账。重点工作进展台账包括园区主要经济指标、“一台两器”、项目建设、扶持政策和重大事项审批服务等情况;重点项目台账包括园区完工、续建、新开工、谋划制造业项目及“一台两器”建设等详细情况。每月10日前由各园区按时上报上月建设情况。
  四、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为保持信息畅通,公开透明,及时交流经验,促进园区快速发展,各专业园区要建立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制度。重要事项主要包括:省领导及市主要领导督查调研活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及落地开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重要文件出台、典型工作经验等重要信息。各园区要注重时效性,在重要事项发生1日内上报有关信息。
  五、考评奖惩制度
  按照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原则,对专业园区实行半年考核和年度综合考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推进机制、经济总量、平台建设、先进制造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5个方面,共设定10项考核评价指标。考评总分为120分,95分以上为优秀等次,85分以上为良好等次,70分以上为合格等次。
  (一)对年度综合考评为不合格等次的直接退出专业园区序列。
  (二)对年度综合考评达不到良好等次的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年达不到良好等次的退出专业园区序列。(三)对连续3年年度综合考评排名首位的专业园区给予嘉奖,并对专业园区所属县(市)、区分管领导和园区主要负责人给予记功奖励。
  附件:1.先进制造业专业园区考核标准 新政办(2017)108号 附件1.xls
  2.先进制造业专业园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新政办(2017)108号 附件2.xls
  3.先进制造业专业园区重点项目情况统计表 新政办(2017)108号 附件3.xls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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