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李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17〕201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李亮同志为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邓国永同志为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任新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苏永平同志为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
杨永军、黄琳(女)同志为新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
免去:
冯晖(女)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熊星火同志的新乡市体育局调研员职务;
郭兵同志的新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事会副主席职务;
聂玉国同志的新乡市房产管理中心(市房产管理局)主任(局长)职务;
王建华同志的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