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

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与环保税法同步施行。实施条例对《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中其他固体废物具体范围的确定机制、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的范围、固体废物排放量的计算、减征环境保护税的条件和标准,以及税务机关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协作机制等做了明确规定。2003年1月2日公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中国政府网)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