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修订《部分产能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为严禁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继续做好产能置换工作,根据产业发展,近日,工信部对《部分产能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对钢铁项目产能置换、置换比例等进行了再次明确;《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则在原办法的基础上提出了更严格、压减力度更大的要求。(工信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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