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新乡)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G0001/2018-0003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新政办[2018]9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8-03-15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新乡)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新乡)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18年1月10日第8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9日
  

河南省(新乡)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动河南省(新乡)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12号),以郑洛新“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以“军民融合、富国强军、聚集优势、发展产业”为原则,按照省国防科工局“河南省(新乡)军民融合产业基地”批复文件要求,依托新航集团、中国电波传播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二研究所,以下简称22所)等龙头企业,以通信产业园(经开区)、机电产业园(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园(牧野区)“三园区”为载体,形成以航空机载设备、信息通信、机电装备、新能源产业为主导,相关产业配套支撑,具有技术创新引领、产业链配套的军民融合产业基地,促进我市军工经济与区域经济融合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市军民融合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由2016年的193亿元增长到400亿元,年均增长20%左右。其中:通信产业园(经开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5亿元;机电产业园(高新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0亿元;新能源产业园(牧野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85亿元。重点培育新航集团、22所两大龙头企业。新航集团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亿元(含各园区内企业、域外企业),中国电波科技城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
  以新航集团、22所两大龙头为引领,以“三园区”为载体,打造“一中心三基地”,即:建设中国航空机载产品制造中心,河南省重要的信息通信基地、机电装备基地、新能源产业基地,争创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三、重点工作
  (一)全力推动军民融合创新发展
  以打造军民融合研发平台为着力点,加大“军转民”“民参军”“高精尖”项目军民协同创新力度,加强与河南省国防科工局、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防空兵指挥学院、国防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研究中心、中航工业、中电科集团、中兵集团等单位的对接合作,鼓励国防军工企事业单位与高等院校、民口科研机构合作共建军民融合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同时,加快推进孵化器、加速器建设,按照“一台两器”模式,形成产业创新链。重点推动中电科22所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河南数据与应用中心新乡分中心及新乡市电子信息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中兵通信与中国兵器科学院在北京合作的中兵通信装备研究院、河南锂动国家级动力锂电池工程研究中心(创新中心)、河南新太行新乡市军民结合电池系统产业化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委,牧野区、高新区、经开区及有关县(市、区)
  (二)着力抓好重点项目推进实施
  2017~2020年,谋划实施21个总投资225亿元的重点军民融合项目。
  2017年重点军民融合项目:总投资1.9亿元的新乡市新豪机电有限公司特种车辆冷却系统生产科研开发综合检测试验分中心项目军民品生产线、总投资3000万元的新乡市平原工业滤器有限公司商用车变速控制系统电液比例控制阀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的新航集团柴油车用国Ⅳ-国Ⅵ后处理系统产业化推广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的新乡平原航空设备有限公司轨道交通用流体控制系统装置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产,总投资8932万元的新航集团航空关键零部件数字化车间项目小批量试生产,22所完成中国电波科技城核心区内办公区、生产区、实验区建设及搬迁任务。
  2018年重点军民融合项目:总投资9.14亿元的新乡市平原航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平原航空机电大飞机产业园、总投资1.31亿元的河南恒普科技有限公司传动装置及国家级液压实验中心、总投资8972万元的新航集团航空关键零部件数字化车间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的新乡市华航航空液压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军品液压附件生产线、总投资1000万元的新航集团豫新汽车空调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电动汽车电池热管理系统等项目竣工投产,总投资2.85亿元的豫北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汽车转向系统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年底前新建智能化生产线2条,完成对原有2条生产线的智能化改造,谋划推进总投资120亿元的中国京粤港投资控股集团军民融合中原基地项目。
  2019~2020年重点军民融合项目:总投资15亿元的中融航电无源雷达及军民融合示范基地等项目竣工投产。总投资10亿元的河南新太行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及军用动力型锂离子电源系统、总投资5.8亿元的平原滤清器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套汽车三滤项目二期乘用车旋装滤生产线等项目竣工投产。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发改委,牧野区、高新区、经开区及有关县(市、区)
  (三)大力培育军民融合龙头企业
  加强与中航集团、中兵集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等央属军工企业的对接,大力承接国家部委、区域外重大产业项目,引进具有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发挥军工企业人才、技术和资源优势,重点支持新航集团、22所两大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新航集团采用创新引领、龙头带动、产业链拉动的发展模式,22所采用“一台两器一城”的发展模式。鼓励民口企业发挥优势,积极承接军工任务,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工领域,开拓市场,壮大规模,培育新龙头。整合我市专业相同、产品相近、产业链关系紧密的中小企业,聚集资金、技术、人才和资源,形成产业聚集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发改委、商务局,牧野区、高新区、经开区及有关县(市、区)
  (四)努力提升军民融合产业承载能力
  加大土地等政府性资源支持力度,优先保障军民融合产业基地重点项目的总量指标,做好水、电、气、运等生产要素的供应协调保障,持续优化发展环境,不断增强承接军民融合产业能力。经开区、高新区、牧野区要将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建设与各类规划做好有机衔接,搭建军民融合创新发展公共平台、产业发展载体平台,加快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委、发改委、商务局,牧野区、高新区、经开区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落实省国防科工局与市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市财政每年在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我市军民融合产业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基地发展等方面的扶持奖励。
  1.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军民融合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的,除按国家、省规定支持外,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科技局、财政局
  2.积极做好省军民融合资金、军民融合发展基金争取工作,优先支持“三园区”军民融合项目建设。对获得国家、省级政策性专项资金支持的军民融合项目,按省实际到位财政性资金的30%,市财政给予该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配套补助。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财政局
  3.对我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属于基础关键领域的、前沿科技领域的重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商务局、科技局、财政局
  以上扶持政策与现行有关政策产生重叠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每年2月份,由军民融合企业组织材料,逐级申报上年度相关奖励和补助,市工信委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后上报市政府审批。具体申报程序,由市工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河南省(新乡)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成立河南省(新乡)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基地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督导检查等工作。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工信委、发改委、科技局、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委、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商务局、金融局、统计局、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牧野区、经开区、高新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负责基地建设具体推进工作。市工信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和县(市、区)、管委会需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工作。
  (二)完善推进机制
  建立领导小组例会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基地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明确下步推进措施。对于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建立台账和通报机制,每月上报基地建设情况,并进行通报。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对接,实现信息共享。
  (三)加强督导考评
  “三园区”要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年度建设工作任务和阶段性目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三个园区建设进行量化考核,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年终进行考评。严格实施奖惩,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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