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一、第二批新增占补平衡等指标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8年度,随着我市一批重大项目相继落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需求量急增,但全市指标供应能力相对不足。为最大限度持续保障我市经济发展需要,现将我市2018年度第一、第二批新增占补平衡等指标计划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补充耕地项目新增占补平衡指标计划
2018年之前已立项的补充耕地项目纳入2018年度第一批新增占补平衡指标计划。计划总量3.9万亩(以验收面积为准),其中原阳县1.5579万亩,延津县1.0569万亩,封丘县0.5777万亩,卫辉市0.2792万亩,辉县市0.4692万亩。
二、第二批新增占补平衡等指标计划
依据整治空间存量和潜力的调查成果,对宜耕后备资源、土地整理项目、增减挂钩、盘活存量用地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占补平衡等指标计划。
成片未利用地新增占补平衡指标项目按照严格审查、合理利用的原则,进行项目规划设计,统一分批次立项,超过规定时间未立项的,今后不再受理。
三、项目立项及完成时间要求
涉及第一批下达计划的补充耕地项目,2018年3月15日前的在建项目,6月底要完成验收报备;第二批下达计划涉及项目,验收报备不得晚于2018年8月1日。其他统一立项项目,2018年5月1日前要完成立项工作。
分解下达的年度新增占补平衡等指标计划纳入目标任务考核。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定期督查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超额完成市级下达计划的单位进行奖励;对不能按期、按质完成市级下达计划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新乡市2018年度第一批补充耕地项目新增占补平衡指标计划任务分解表 新政办(2018)33号 附件1.xls
2.新乡市2018年度第二批新增占补平衡等指标计划任务分解表 新政办(2018)33号 附件2.xls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