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新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理顺我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公交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制目标
(一)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2018年上半年实施第一阶段改革,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在现有体制的基础上,变更登记为国有独资的新乡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设机构设置。按程序设立党委、董事会、监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属公司经理通过竞聘选拔,引进专业人才,推行年薪制,努力实现运行规范化、经营公司化、车辆绿色化、线路网络化、调度智能化、服务标准化。
(二)优化资产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扩大经营范围、提升主营业务、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在第一阶段改制工作完成后,2018年下半年实施第二阶段改革,在新乡市公共交通责任有限公司完成公司制改制后,对公司资本结构和组成结构及治理结构进行深化改革。一是坚持政府控股的前提下,吸引优质国有资本入股责任有限公司,对责任有限公司股本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深化改革。二是根据我市公共交通发展需要,设立承担相应功能的子公司;子公司实行责任有限公司控股,吸引实力强、信誉好的优质社会资本入股,创新发展混合所有制,对所有制深化与改革。三是公开聘任职业经理人和引进相关专业人才,对人事制度深化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完善公交企业服务质量及绩效考核机制,加强管理和监督。
二、改制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改制中的启动、引导、控制、服务作用,履行对城市公用事业发展的主导和监管责任,行使管理者选择权和重大决策决定权。
(二)坚持依法推进的原则。在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改制过程中,做到依法推进。政府依法履行对公交事业的监管和服务职责,利用特许经营政策建立健全公交事业监管体系,制定扶持有力、具体可行、利益调配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
(三)坚持公益属性的原则。始终坚持城市公交事业的社会公益属性,把公交发展落实到惠民、便民、为民的实践中。
(四)坚持市场导向的原则。充分调动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城市公交相关辅助业务的经营,引导社会资本以公交企业为平台合作经营、协同发展。
三、具体任务
(一)清产核资阶段(2018年4月1日-2018年4月30日)
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对资产进行审计评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总公司
(二)确定方案阶段(2018年4月30日-2018年5月20日)
1.拟制改制实施方案。根据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实际,参照其他省市公交企业改制先进经验,拟定我市公交公司现代企业制度改制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公共交通总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5月10日
2.审核批准改制方案。对市交通运输局拟定的改制方案进行审核、批复,并报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批准。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公共交通总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5月20日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5月20日-2018年6月30日)
1.草拟公司章程并办理报批核准手续。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依据改制方案,结合公司实际,草拟新乡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报相关部门批复。
牵头单位: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商局、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18年5月31日
2.缴纳出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依据改制方案、资产评估确认结果、公司章程确定的认缴额,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账户开设的银行,依法办理其他财产权转移手续。
牵头单位: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商局、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3.组建公司党委。市委组织部依据有关规定按程序设立公司党委。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总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6月20日
4.组建公司董事会。市委组织部依据有关规定按程序设立公司董事会。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总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6月20日
5.组建公司监事会。市财政局依据有关规定按程序设立公司监事会。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总公司完成时限:2018年6月20日6.进行变更登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依据审计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缴纳出资额、验资结果,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并完成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牵头单位: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商局、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改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例会制,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完成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改制任务。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改制是全面落实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关键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该次改制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围绕既定目标,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积极稳妥、全力以赴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改制工作。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工作配合和信息沟通,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改制方案落到实处。
(四)统筹兼顾,稳妥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确实保障改制期间稳定运营生产;同时要提前谋划第二阶段实施方案,增强改制的系统性、全面性和政策的协同性,确保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改制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教育,确保稳定。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要加强政策宣传教育,争取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充分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为顺利推进公司改制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市交通运输局和公共交通总公司要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维稳预案,确保公司改制期间市区公交正常运营。
附件:新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新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天兴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何光亮 市政府副秘书长
荆汝大 市财政局局长
刘 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王庆堂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林方 市总工会副主席
谢现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解玉录 市人社局副局长
丁治安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志海 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支队长
王晓昌 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丁治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改制推进和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