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杨存亮、罗铭两名同志记功奖励的决定

索 引 号:G0001/2018-0006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新政文[2018]32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8-05-21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杨存亮、罗铭两名同志记功奖励的决定

(2018年4月4日)

  2017年,全市金融部门及金融机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扩大信贷投放,积极开展政、金、企对接活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特别是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监分局加大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力度,主动争取再贴现、再贷款,持续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增加银行机构网点,着力加强合规监管,对全市实现新增贷款大幅增长、贷款增速全省排名晋升8个位次等工作成绩做出了突出贡献。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给予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行长杨存亮同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乡监管分局局长罗铭同志记三等功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金融机构要学习先进,按照市委、市政府对金融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实施五大战略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和服务作用,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新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撑、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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