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改委: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06-20 新乡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近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2018年因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工商业电价的通知》,继今年4月之后,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经综合测算,河南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电价水平降低0.55分/千瓦时,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7亿元,切实降低实体企业经济成本。(河南发布) 标签: 上一篇:工信部、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车联网标准体系指南 下一篇:中共新乡市委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意见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