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原阳县大宾乡官厂乡撤乡建镇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原阳县大宾乡撤乡建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18〕2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原阳县官厂乡撤乡建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18〕7号),同意原阳县撤销大宾乡设立大宾镇、撤销官厂乡设立官厂镇,实行镇管村体制,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特此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2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原阳县大宾乡撤乡建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18〕2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原阳县官厂乡撤乡建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18〕7号),同意原阳县撤销大宾乡设立大宾镇、撤销官厂乡设立官厂镇,实行镇管村体制,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特此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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