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食品、药品企业开展“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专项活动的公开信

各食品、药品企业:

  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工信部、公安部等13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自2019年1月8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将在全国范围内加大对“保健”市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

  为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市工信局特提醒各相关企业:

  在企业生产经营和销售过程中,切实做到不违规制售保健品,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不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不夸大宣传疗效,不通过互联网进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

  同时,市工信局设立举报电话,当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主动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工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关于印发《新乡市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投诉举报电话:12331、12315、12365、12358、12345

  市工信局举报电话:3696829、3696830

  市工信局举报邮箱:gyjyyk@163.om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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