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执行新乡市城区及凤泉区土地级别与
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城区及凤泉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已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17)新的技术标准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现予以公布。
各类用途土地的级别范围,按最新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执行。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2014年11月6日颁布的《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执行新乡市城区及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通知》(新政文〔2014〕168号),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1.新乡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一览表
2.凤泉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一览表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