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级盐业部门政企分开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4月2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印发河南省级盐业部门政企分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原省盐务局与省盐业总公司实施政企分开,深化省盐业总公司内部改革。省盐业执法监督局不再承担盐业经营管理职能。省盐业总公司与原省盐务局政企分开后,明确为省管竞争类国有企业。省盐业总公司纳入省管骨干企业管理范围,由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行业管理、业务指导;公司党政领导班子任免和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党组织隶属省政府国资委党委。适时组建大型盐业企业集团,将其打造成总资产50亿元以上,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中西部地区产销一体化区域性盐业龙头企业。(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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