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奶业振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G0001/2019-0004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新政办[2019]17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9-04-30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奶业振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奶业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8〕77号)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促进奶业振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以实现奶业全面振兴为目标,优化奶业生产布局,鼓励适度规模养殖,创新奶业发展方式,建立完善以奶农规模化养殖为基础的生产经营体系,密切产业链各环节利益联结,提振乳制品消费信心,到2020年,奶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300头以上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0%以上,奶类产量达21万吨。产业布局更加优化,奶业生产与生态协同发展,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优质饲草基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市粮改饲面积达到10.3万亩。到2025年,奶类产量达23万吨,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粮改饲面积达到13万亩,发展农牧结合,创建观光牧场3家。

  二、重点任务

  (一)支持适度规模养殖。继续推进沿黄绿色奶业示范带建设,加快产业布局。推进卫辉、辉县、原阳、延津、封丘等重点县(市)奶业发展,鼓励新建(扩建)300~5000头奶牛场,支持奶牛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在卫辉市、辉县市、获嘉县、原阳县、封丘县等县(市)大力发展奶山羊养殖,培育新的奶业增长点。完善促进农户规模奶牛养殖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展奶牛家庭牧场,培育壮大奶农合作组织,加强奶农培训和奶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奶农 合作社 公司”的奶业发展模式,先行在辉县市、原阳县等奶业主产县(市)试点,培育适度规模奶牛养殖主体。(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相关县〔市〕政府负责)

  (二)支持发展乳制品加工。鼓励新乡市三元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建链、延链、补链,扩大产业集群规模。引导中荷乳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产业链条、扩张企业产能、提升科技水平,实现快速发展。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出台金融信贷支持、用地用水用电保障等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具备条件的奶牛、奶山羊养殖场、合作社在严格执行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确保乳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推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生产带有地方特色的乳制品,培育一批区域性乳品企业。建立完善冷链体系,发展冷链配送,探索居民小区和周边酒店、饭店、商店“最后一百米”冷链配送服务模式,扩大巴氏杀菌乳、发酵乳、奶酪等乳制品生产供应,通过直营、电商等服务当地和周边群众,积极培育鲜奶消费市场,满足高品质、差异化、个性化需求。(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金融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新乡供电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保监分局负责)

  (三)大力发展优质饲草业。以黄河滩区为重点,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发展苜蓿等优质牧草;在原阳县、封丘县两县积极稳妥发展构树、蛋白桑种植,建设1万亩饲草料基地;积极实施粮改饲试点项目,扩大项目实施范围,推广全株玉米青贮,提升青贮质量。加大花生秧、红薯秧等粗饲料开发力度,努力降低饲养成本。支持奶畜养殖场流转土地,建设有机饲草料生产基地。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饲草料收贮企业和物流中心,不断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提高奶牛生产性能测定服务能力,扩大测定奶牛范围,逐步实现规模奶牛场测定全覆盖。通过测定牛奶成分,调整饲草料配方,实现奶牛精准饲喂管理。支持核心育种场创建,积极引进优质高产奶牛及其冻精、胚胎,利用基因组选择等技术,加快良种扩繁速度,提高供种质量和能力。实施奶山羊生产性能测定计划,加快推进奶山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强奶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的奶业实用人才。强化产学研结合,针对奶畜疫病防治、精细化饲养等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破解技术难题。到2020年,全市奶牛平均单产达8吨以上;到2025年,达到9吨以上。(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五)保障乳品质量安全。落实建设食品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强化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辆、乳品企业收奶区信息化监控设施,健全生鲜乳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生鲜乳质量安全实时监控、精准监管、全程追溯。加强源头管理,强化奶牛疫病防控,严格养殖环节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和监管。督促乳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管控制度,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乳品质量检测体系,制定并实施乳品监测计划,开展监督监测、风险检测,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生鲜乳和各类违法添加行为。(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六)加强乳制品消费引导。加大奶业公益宣传,支持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上大力宣传奶业成效,树立中国奶业的良好形象,提升广大群众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倡导科学饮奶,普及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奶酪等乳制品营养知识,培育国民食用乳制品特别是干乳制品的习惯。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引导乳品企业立足于“让每一个中国人都能喝上好奶”的定位,研发生产适合不同消费群体的乳制品,避免过度包装和广告,切实让利于民。推介休闲观光牧场,举办乳品企业公众开放日互动,让消费者走近奶业、感知奶业,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拓展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范围,积极开展牛奶进校园活动。(市委宣传部、网信办、新乡广播电视台、市卫健委、教育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奶业振兴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逐级分解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建立推进奶业振兴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协调解决推进奶业振兴重大问题。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工信局、财政局、金融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教育局、科技局、水利局等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落实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各主产县(市)要把奶业振兴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推进奶业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现有奶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优质奶源基地建设、良种繁育、优质饲草料生产、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和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对奶业大县和有机饲草料基地建设给予奖补。牧场全混合日粮(TMR)配制、饲草料加工、挤奶设备、粪污处理设施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强化金融保险支持,大力引导支持优质乳制品加工企业上市融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型牧场农业信贷担保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应付款质押贷款、活牛抵押贷款等信贷产品创新;推进财政补贴的奶牛保险提质增效,不断扩大奶牛保险覆盖面,鼓励有关县(市)探索开展生鲜乳目标价格保险和奶山羊保险,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地方特色险奖补范围。将奶畜养殖企业用水纳入农业生产取用水范畴,超限额取用水缴纳水资源税并适用较低的水资源税额标准。落实国家关于乳品产业政策调整的要求,支持发展区域性乳品企业。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奶畜养殖用地。(市财政局、新乡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机局、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构建公平市场秩序。建立完善奶畜养殖和乳品加工利益联结机制,强化以奶农规模化养殖为基础的奶业生产经营理念,夯实发展根基。支持乳品企业开展质量安全承诺活动和诚信文化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推动现有信用平台信息共享,构建奶业诚信体系。建立乳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形成市场性、行业性约束和惩戒。加强复原乳标识制度管理,对不落实标识制度的,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监督签订和履行规范的生鲜乳收购合同,排除霸王条款,严肃查处违反合同约定和“潜规则”行为。依法查处和公布不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以及凭借购销关系强推强卖兽药、饲料和养殖设备等行为。持续推进生鲜乳第三方检测,明确检测权威,减少生鲜乳购销质量争议。加强检测技术研发和资源共享,为奶农检测提供便利,做到节约成本、公平公正。建立由政府引导、行业协会主导、乳品加工企业和奶农共同参与的生鲜乳价格协商机制。行业协会建立生鲜乳购销情况公告机制,及时发布生鲜乳购销价格和奶款结算情况等信息,构建公平合理市场秩序。(市发改委、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附件:1.新乡市奶业振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新政办(2019)17号 附件1.docx

 

  2.新乡市奶业振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附件2

  新乡市奶业振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奶业振兴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奶业振兴工作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新乡市奶业振兴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奶业振兴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奶业振兴工作,研究解决奶业振兴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奶业振兴政策措施,部署实施奶业振兴重大事项;听取奶业协会、合作社和养殖场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奶业振兴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推广主要经验和做法;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卫健委、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等1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农业农村局为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武胜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刘 冬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艺平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李开复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建新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姜 曦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局副局长

  郭凌超 市发改委调研员

  宋卫红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新河 市工信局副局长

  贾国良 市财政局副局长

  韩喜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郑 健 市水利局副局长

  宋贻亮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贵滨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红霞 市卫健委副主任

  火晓勇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

  高瑞峰 市市场监管局副调研员

  刘树雨 新乡广播电台党组成员、副台长

  祁格斯 新乡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李新民 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奶业振兴工作的宋贻亮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对成员单位和县(市)、区奶业振兴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我市奶业振兴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推动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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